嘉兴市推进人工智能+行动计划补助操作细则
- 发布日期:
- 2025-11-28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人工智能+)补助操作细则》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实施,面向嘉兴市制造业、人工智能及数据要素企业,提供7类精准支持:市级应用场景标杆项目按近三年投资30%补助、最高200万元;新认定省级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企业各奖50万元;算力使用补贴50%、年度上限200万元;中央网信办生成式AI模型备案企业奖100万元;国家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分别奖300万元、15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示范试点类实行免申即享。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数据局联合印发《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人工智能+)补助操作细则》,旨在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及重点产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培育本地人工智能生态主体,强化算力支撑与模型合规能力建设。
▎ 核心内容▎ 补助与奖励类别
• 市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标杆项目:按近三年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 新认定省级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新认定省级人工智能服务商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算力使用补贴: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补贴,单家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
• 中央网信办生成式AI模型备案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 新认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
• 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 补助标准汇总
• 补助类型:补助比例/额度,单项上限
• 市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标杆项目:近三年投资额30%,200万元
• 省级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省级人工智能服务商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算力使用补贴:实际费用50%,200万元/年
• 生成式AI模型备案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 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均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企业
• 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提供企业
• 数据要素型企业(含数据资源开发、治理、交易服务主体)▎ 基本要求
• 项目或资质认定须为2025年1月1日之后首次获得
• 投资类项目须提供近三年完整投资凭证及审计报告
• 算力补贴需提供与云服务商签订的有效合同及付款凭证
• 模型备案奖励须提供中央网信办正式备案回执文件▎ 申报流程
• 企业及时关注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
• 按通知要求在线提交投资补助或示范试点奖励申请材料
• 示范试点类奖励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主动申报▎ 政策影响▎ 执行时效
• 本细则自2025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管理机制
• 由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评审与拨付
• 财政资金使用接受审计与绩效评价监督
•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市级同类财政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