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支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发文单位:
- 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市《支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技术创新、产业链招商、园区升级与服务保障四大维度,面向化工生产企业、新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及重大招商项目。核心支持包括:国家级/省级化工类创新平台最高500万元奖励;中试基地按设备投资30%补助、上限300万元;龙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超5亿元最高奖1000万元;租赁厂房前三年梯度租金补贴;园区智慧监管平台2024年底前上线;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不低于1.5亿元;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对象须在濮阳注册、符合产业目录、研发投入达标,并通过安全环保合规审查。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加快构建千亿级化工产业集群,推动濮阳化工产业园专业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濮阳市出台《支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技术创新、产业链延链补链、园区能级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四大方向,强化政策集成与精准扶持。
▎ 核心内容▎ 技术创新支持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化工类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支持企业建设中试基地,按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 对企业承担的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化工领域项目,按上级拨款额的1:1给予配套支持,最高500万元▎ 产业链招商与集聚发展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烯烃下游、生物可降解材料、电子化学品、高端催化剂等细分赛道开展精准招商
• 对新引进的化工产业龙头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5亿元的,按其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
• 鼓励上下游配套企业入驻濮阳化工产业园,租赁标准化厂房的,前三年租金按50%、30%、20%梯度补贴▎ 园区能级提升
•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升级,2025年前完成园区封闭化管理、智慧监管平台、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公共管廊二期建设
• 推动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建成投用化工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危废集中处置中心(处理能力≥5万吨/年)▎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濮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化工类企业或研发机构
• 项目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及《濮阳市化工产业发展指引》方向
•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规上企业)或不低于5%(中小科技型企业)
• 涉及安全、环保审批的项目,须取得应急、生态环境部门合规意见▎ 政策影响▎ 覆盖范围
• 类型:具体对象
• 企业主体:化工生产企业、化工新材料企业、精细化工企业、化工技术服务商
• 创新载体: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
• 招商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完成备案且实际投资到位的化工类新建、扩建项目▎ 关键时间节点
• 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年度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受理时间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通知为准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十四五”规划节点推进,智慧监管平台2024年底前上线运行▎ 服务保障
• 建立化工产业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机制,从签约、立项、环评、安评到竣工投产实行“一企一策”专班服务
• 设立市级化工产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不低于1.5亿元
• 对特别重大创新项目或头部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