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两链”融合产业创新聚集区培育建设工作指引》《宝鸡市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发文单位:
- baoji.gov.cn
宝鸡市出台《“两链”融合产业创新聚集区培育建设工作指引》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聚焦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等园区建设创新聚集区,最高补助500万元;面向重点产业技术需求实施“揭榜挂帅”,单个项目资助上限300万元。适用对象包括宝鸡市内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院所及在陕注册的研发主体。申报要求明确:聚集区需具备3年以上产业基础及1.8%以上研发投入强度;揭榜方须具备技术能力与配套条件;发榜方限于宝鸡市内链主企业。首批聚集区申报截止2024年9月30日,揭榜项目每年4月、10月集中评审。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中共宝鸡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宝鸡市“两链”融合产业创新聚集区培育建设工作指引》《宝鸡市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旨在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强化区域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支撑宝鸡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 核心内容▎ 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重点
• 聚焦宝鸡市主导产业,发挥地方牵引、园区主体、市场主导三重作用
• 全链条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产品研发、中试熟化、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科技创新活动
• 着力延链、补链、强链,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 科技项目“揭榜挂帅”机制
• 面向全市重点产业技术需求,由发榜方提出技术难题或产业化目标,公开征集揭榜单位
• 坚持任务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不设门槛、不唯资历、不拘一格遴选研发主体
• 揭榜项目实行合同化管理、里程碑考核、绩效后补助方式支持▎ 申报条件▎ 创新聚集区申报主体
• 须为宝鸡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国家级高新区、省级经开区、特色产业园区或县域工业集中区
• 具备明确的主导产业方向和3年以上产业聚集基础
• 已建立专业化运营机构和科技服务体系,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1.8%▎ “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主体
• 揭榜方须为在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或联合体
• 具备完成攻关任务所需的技术基础、研发团队和配套条件
• 发榜方应为宝鸡市内具有技术需求和应用落地场景的龙头企业或产业链链主企业▎ 政策影响▎ 支持方式与关键数据
• 支持类型:支持标准,执行依据
• 创新聚集区建设补助: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宝鸡市“两链”融合产业创新聚集区培育建设工作指引》
• “揭榜挂帅”项目资助: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按实际研发投入比例分档补助,《宝鸡市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
• 科技企业培育“五大工程”: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文件配套实施细则▎ 实施周期与节点
• 本工作指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首批创新聚集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 “揭榜挂帅”项目常年受理,每年集中评审两次(4月、10月)▎ 适用对象
• 宝鸡市辖区内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在陕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
• 承担产业链关键环节攻关任务的龙头骨干企业及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