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碳达峰试点园区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发文单位: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出台碳达峰试点园区政策,聚焦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明确2024年底前完成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30%以上,2030年提升至50%。政策面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提供节能技改项目最高300万元补助、循环化改造项目50万元奖励、绿色产业项目最高200万元前期经费支持,并要求2025年6月底前建成碳排放管理平台。适用对象包括园区管委会、重点用能企业及绿色低碳项目投资主体,核心目标是推动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45%以上。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巴彦淖尔市启动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旨在探索北方资源型城市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路径,支撑全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 核心内容▎ 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
• 要求所有试点园区于2024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碳排放达峰年份、峰值目标、分阶段减排路径及保障机制。
▎ 能源结构优化
•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须在2025年底前提升至30%以上,2030年前达到50%。
• 支持分布式光伏、余热余压利用、绿电直供等项目建设。
▎ 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改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9月30日。
▎ 循环经济体系建设
• 推动园区内企业间开展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形成3个以上实质性循环链接项目。
• 对建成并稳定运行满一年的循环化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碳排放数字化管理
•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碳排放管理平台建设,接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碳排放数据实时采集、动态核算与可视化分析。
▎ 绿色产业项目招引
• 新引进的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如氢能装备、储能系统、碳捕集利用等),固定资产投资超5000万元的,按投资额1%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最高200万元。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特色产业园区;
• 园区已制定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规划并经主管部门备案;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违法事件;
• 具备完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重点用能企业全部纳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 政策影响
• 实施阶段:关键节点,核心指标
• 试点启动期(2024年):完成首批3家试点园区遴选,方案编制率100%,平台接入率≥80%
• 深化推进期(2025年):全面启动技改与循环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30%,技改项目落地不少于15个
• 示范推广期(2026—2030年):形成可复制经验并向全市推广,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45%以上▎ 适用对象
• 巴彦淖尔市辖区内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 园区内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循环经济项目、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的企业;
• 符合产业导向的新建绿色低碳项目投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