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推动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 发文单位: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辽市推动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政办发〔2024〕33号)于2024年印发实施,核心包括:2024年底前完成100万头以上基础母牛信息录入并建成肉牛产业大数据平台;全面打造“通辽肉牛”“通辽牛肉”区域公用品牌;统筹涉农资金支持产业园区、规模化繁育、标准化育肥及精深加工;落实中央财政基础母牛扩群补贴。政策适用对象为通辽市内注册的肉牛养殖、加工及服务类主体,要求母牛繁育项目存栏达20头以上。目标到2025年全市肉牛存栏超400万头,培育千头以上育肥场50个,新增精深加工产能10万吨/年。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政办发〔2024〕33号),聚焦肉牛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强化数字赋能、品牌建设、资金统筹与主体培育,系统性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 核心内容▎ 数字化能力建设
• 2024年完成100万头以上基础母牛信息录入,构建覆盖养殖、防疫、交易、加工的肉牛产业大数据平台
• 推进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在饲喂管理、疫病监测、质量追溯等环节应用▎ 品牌体系建设
• 全面叫响“通辽肉牛”“通辽牛肉”区域公用品牌
• 建立统一的品牌传播符号体系,涵盖视觉识别、宣传口径、授权使用规范▎ 资金统筹与产业支持
• 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 肉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 规模化母牛繁育基地建设
• 标准化育肥场提档升级
• 现代化屠宰及精深加工项目▎ 母牛扩群增量支持
• 落实中央财政基础母牛扩群补贴政策
• 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按实际新增基础母牛数量给予定额补助▎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在通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肉牛养殖、加工、服务类经营主体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规范备案的农民合作社、家庭牧场▎ 项目要求
• 园区建设项目须纳入市级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布局
• 母牛繁育类项目需存栏基础母牛20头以上,且具备规范档案和免疫记录
• 育肥及加工类项目须符合环保、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等法定准入条件▎ 政策影响▎ 产业带动效应
• 预计到2025年,全市肉牛存栏量稳定在400万头以上
• 培育年出栏千头以上标准化育肥场50个以上
• 新增肉牛精深加工产能10万吨/年▎ 区域协同价值
• 强化科尔沁区、开鲁县、扎鲁特旗等重点旗县产业集聚功能
• 推动形成“一核多园、链式布局”的现代肉牛产业空间格局
• 支持方向:补贴依据,关键执行节点
• 基础母牛信息录入:通政办发〔2024〕33号,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100万头录入
• 品牌授权使用:《通辽肉牛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2024年起分批开展资质审核与授牌
• 中央财政扩群补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年度实施方案,按中央资金下达进度同步组织申报
• 园区基础设施奖补:市级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 附则说明
•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同类财政支持政策
• 具体实施细则由通辽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