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支持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发文单位:
-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支持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于2024年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面向在绵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对2024年1月1日后开工的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10%补贴(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特色产业上浮至12%),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智能工厂最高奖励300万元,数字化车间最高150万元;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分别追加200万元、100万元。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需通过市级及以上认定或验收。政策由绵阳市经信局与财政局联合执行。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绵阳市获批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为加快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智改数转网联),制定本政策措施,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 核心内容▎ 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支持
•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 补贴资金分两期拨付:项目完工验收后拨付70%,达产达标后拨付30%▎ 数字化转型专项支持
• 建设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建设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获评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的,分别追加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激励
• 鼓励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展融合创新
• 对实际投入超500万元的融合应用项目,按投入额8%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支持
• 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绵阳主导产业领域实施技改的项目,在基础补贴比例上上浮2个百分点(即设备投资补贴达12%)
• 对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技术改造专项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专项资金▎ 申报条件
• 项目实施主体须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技改项目须于2024年1月1日后开工,且设备购置发票时间在项目备案之后
• 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须通过市级及以上工信部门组织的认定或验收
• 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须获得工信部、四川省经信厅正式授牌或公告▎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补贴/奖励标准,执行依据
• 通用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10%(特色产业12%),绵委发〔2024〕8号
• 智能工厂建设:最高300万元,绵经信发〔2024〕22号
• 数字化车间建设:最高150万元,绵经信发〔2024〕22号
• 国家级标杆项目:追加200万元,绵经信发〔2024〕22号
• 省级标杆项目:追加100万元,绵经信发〔2024〕22号
• 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同类市级财政支持,已获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市级资金按差额补足
• 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政策▎ 附则
• 本政策由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 具体申报指南、评审流程及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由市经信局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