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
- 发布日期:
- 2026-03-27
- 发文单位:
- 黄石市政府
《黄石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2026-2028年)》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发布,旨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能力。政策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调解组织等多元主体,设置13类支持条款。核心支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最高30万元奖励;中国专利金奖30万元、湖北专利金奖10万元;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30万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500元/件(年封顶2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按融资额1%+评估费50%(年上限20万元);专利转化按到账金额5%补助(年上限10万元);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最高50万元;省级保护工作站5万元;海外维权援助最高20万元;专利代理师及各级职称持证人员2000—10000元奖励。政策由黄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与实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提升黄石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黄石市人民政府制定《黄石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2026-2028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核心内容▎ 知识产权示范创建支持
• 对新获批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 对新获批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高价值专利创造激励
• 新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
• 新获湖北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 新获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 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承担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 首次完成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并认证的企业或高校,给予贯标认证费用全额补贴▎ 区域品牌建设支持
• 纳入品牌培育与价值提升项目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 新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各奖励10万元
• 新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名单:各奖励30万元
• 新入选国家“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企业商标品牌、区域商标品牌、商标品牌指导站):各奖励5万元
• 新获批湖北省优势商标:奖励2万元
• 获“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银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支持
• 在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完成登记并获证书的,给予500元/件奖励,同一主体每年不超过2万元▎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条件
• 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按实际融资额1%+评估费50%贴息,单个主体年度总额不超过20万元
• 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按实际融资额3%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
• 购买知识产权保险:按保费50%补贴,单个主体年度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专利转化专项支持条件
• 企业接受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转让或许可:按实际到账金额5%补助,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万元
•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成1件专利转让或10件许可:奖励1000元,单个主体年度不超过5万元
•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每备案10件补助1万元;通过认定后,每件奖励1万元,单个主体年度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运营体系建设支持条件
• 承担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运营中心建设任务: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 获批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 湖北地理标志运营(黄石)中心:每年安排5万元工作经费▎ 政策影响▎ 知识产权保护强化
• 新获批省级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奖励5万元
• “融站入所”标准化建设项目: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
•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按实际维权费用50%资助,国内年度上限10万元,国外上限20万元
•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每成功调解1件补助1000元,单个调解组织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公共服务与服务业发展
• 新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TISC中心:各奖励30万元
• 提供公益性服务的知识产权社会组织:每年最高扶持10万元
• 新获批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奖励20万元
• 依法设立且运营满1年的知识产权代理(分支)机构:给予3万元/年场租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 纳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的机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扶持▎ 人才培育与教育培训
• 省知识产权培训(黄石)基地:年度评估优秀、合格分别补贴10万元、5万元
• 在黄石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并取得:
•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奖励2000元
• 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分别奖励2000元、3000元、5000元、1万元
• 承担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 实施机制
• 事项:规定内容
• 施行时间:2026年1月1日
• 有效期:3年(至2028年12月31日)
• 解释部门: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资金原则:总额控制;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政策,按“就高不重复”执行
• 政策衔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原黄政发〔2022〕24号文件同时废止
• 配套权限:各县(市、区)可参照制定本地知识产权奖补政策▎ 附则说明
• 奖补资金实行年度预算总额控制,如核算总额超支,将按比例折算发放
• 所有奖补对象须在黄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 具体申报流程、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限由市市场监管局另行制定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