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南市本级“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0
- 发文单位:
- 山南市政府
山南市于2026年7月20日正式公布《山南市本级“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覆盖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0家单位共243个证明事项。其中,100项直接取消,41项实行告知承诺,89项通过部门核验替代,13项依托数据共享实现免提交。该政策面向全市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办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时自动适用,旨在减少重复提交、压缩办事环节、提升行政效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其核心目标是推动审批服务从‘以证管人’向‘以数治事’转型,强化跨部门协同与数据互通能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山南市积极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着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与满意度。
▎ 核心内容▎ 免提交证明事项总体情况
• 共公布243个证明事项纳入免提交清单
• 涉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0家单位
• 免提交实现方式分为四类:
• 直接取消:100个
• 告知承诺:41个
• 部门核验:89个
• 数据共享:13个▎ 实施要求
• 相关单位须加强清单宣传,及时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
• 已列入清单的证明材料,不得再向群众和企业索要
•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证明材料免提交落地见效▎ 申报条件
• 本政策不设主体申报环节,属行政服务流程优化类政策
• 适用对象为在山南市本级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 办事过程中涉及清单所列证明事项的,自动适用免提交机制▎ 政策影响▎ 服务效能提升
• 减少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材料负担
• 缩短事项办理时限,推动“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升级▎ 协同治理强化
• 倒逼跨部门数据互通与业务协同
• 推动审批服务从“以证管人”向“以数治事”转型
• 实施主体:事项数量,主要实现方式
• 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0家单位:243项,直接取消(100)、告知承诺(41)、部门核验(89)、数据共享(13)▎ 附件说明
• 附件为《山南市本级“无证明城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全文
• 清单按单位分类列明事项名称、对应证明材料、免提交方式及依据▎ 发布信息
• 发布单位:山南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0日
• 政策级别:市级
•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