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政策文件库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德阳市政府
《德阳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德办规〔2026〕2号)是德阳市面向2026—2028年实施的市级技术创新类专项政策,旨在落实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任务。政策明确四大支持方向:数字化诊断按50%补助、单企最高3万元;数字化改造按30%补贴、单项目最高100万元;国家级/省级标杆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本地服务商按合同额5%激励、年度上限50万元。适用对象为德阳市注册、合规运营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要求项目在2026—2028年内建成并实际运行。政策预期至2028年底覆盖不少于800家企业,培育50个以上可复制场景,建成3个以上区域性赋能中心。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德阳市及下辖区(市、县)于2026年密集出台一批规范性文件,覆盖数据管理、制造业技改、文旅扶持、种业发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治理、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其中,《德阳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德办规〔2026〕2号) 作为市级技术创新类核心政策,聚焦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任务,系统构建支持体系。
▎ 核心内容▎ 支持方向
• 数字化诊断服务:对纳入试点的中小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3万元
• 数字化改造投入:对企业实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入、智能装备应用、生产管理系统升级等项目,按软硬件投入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 标杆示范培育: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或“小灯塔”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服务商能力建设:对本地注册、服务德阳企业超20家且验收通过率≥90%的数字化服务商,按服务合同额的5%给予运营激励,年度上限50万元▎ 实施周期
• 政策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补贴资金按年度申报、集中审核、分批拨付▎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界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质量事故
• 数字化改造项目须于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建设并投入实际应用,具备可验证的运行数据▎ 政策影响▎ 覆盖范围
• 区域类型:涵盖主体
• 市级统筹:德阳全市中小企业及数字化服务商
• 区(市、县)协同:旌阳区、什邡市、绵竹市、广汉市、中江县同步配套实施细则▎ 预期目标
• 到2028年底,推动不少于800家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
• 培育50个以上可复制推广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 建成3个以上区域性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中心▎ 附则说明
• 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同类条款
• 企业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可追溯,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级产业政策
• 具体操作细则由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