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支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盐城市政府
谁能申报
盐城市注册的农业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外贸企业、装备制造企业、老年及残障群体、全体市民等可申报。其中,农业保险补贴覆盖所有参保农户,科技保险面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主体,出口信用保险补助对象为符合要求的外贸企业,首台套保险支持装备制造企业,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贴失能群体,公共安全救助保险覆盖全体市民。
能补多少
农业保险实行分级补贴,具体比例未明确;科技保险财政补贴覆盖投保费用,实现从“事前拨款”到“事后风险分担”的转变;出口信用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给予保费补助,具体金额以实际投保和审核结果为准;长期护理保险、公共安全救助保险由财政全额出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中小微企业予以补助。
怎么办
申报需以真实投保和合规资质为前提,由市金融监管分局牵头,多部门协同推进。政策自2024年9月起实施,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属地金融监管部门或指定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流程以主管部门发布指南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更好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社会稳定器功能,助力“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盐城市金融监管分局牵头起草了《盐城市支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02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对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盐城金融监管分局系统梳理本市保险行业发展现状、企业与群众保险需求、重点领域风险保障短板,借鉴南京、苏州、无锡及沿海同类城市先进经验,制定本政策。 ▎ 核心内容 ▎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 • 保费补贴实行分级机制,显著降低农户负担,提升投保积极性 • 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服务乡村振兴 ▎ 科技保险省级项目补贴 • 面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创新主体等群体 • 财政补贴覆盖投保费用,将财政支持从“事前直接拨款”转向“事后风险分担” • 重点分散研发失败、成果转化受阻等不确定性风险 ▎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 • 面向符合要求的盐城市外贸企业 • 财政给予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降低企业“出海”风险成本 • 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 • 对生产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保费补贴 • 降低投保门槛,同步为买方提供质量与责任保障 • 助力打通“从研发到量产”的关键环节 ▎ 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贴 • 针对失能失智老年及残障群体的刚性照护需求 • 财政补贴保费,体现人文关怀,补位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 公共安全救助保险 • 财政全额出资,覆盖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的居民人身财产损失 • 实现保障模式从“事后临时救济”向“事前契约化保障”转变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补助 • 重点支持中小微生产经营主体投保 • 降低投保成本,扩大安全生产保障覆盖面 ▎ 电梯责任险创新机制 • 鼓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投保 • 保险赔付快速到位,避免责任推诿引发社会矛盾 • 倒逼维保单位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良性循环 ▎ 保险资金引导服务实体经济 • 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高优势 • 引导投向盐城本地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领域 • 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满足中长期融资需求 ▎ 宣传保障支持 • 财政加大宣传保障资金投入 • 聚焦普惠型保险产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精准宣传 • 提升农民、小微企业主、老年群体等目标人群参保意识与获得感 ▎ 申报条件 • 各类保险补贴对象须为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盐城市的合法经营主体或参保群体 • 农业保险、科技保险、首台套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须投保产品纳入省级或市级政策支持目录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电梯责任险等须由具备资质的保险机构承保并出具有效保单 • 长期护理保险、公共安全救助保险等政府主导项目按年度实施方案执行 ▎ 政策影响 • 政策领域:关键成效,覆盖重点群体 • 农业保险:稳定粮食供给,强化乡村振兴支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科技保险:分散研发风险,提升创新容错能力,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 • 贸易保险:增强接单信心,拓展国际市场,外贸中小企业 • 首台套保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装备制造企业 • 长护与公共安全保险:补齐民生保障短板,提升社会治理韧性,老年人、残障人士、全体市民 • 保险资金引导:强化长期资本供给,服务地方重大项目,基础设施、战新产业项目 ▎ 实施保障 • 由盐城市金融监管分局牵头统筹,会同财政、科技、工信、商务、民政、应急、住建等部门协同推进 • 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每年对政策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 • 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账管理、据实结算 • 明确各险种实施细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