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济源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6-05
- 发文单位:
- 济源市政府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济源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由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明确梨林镇、承留镇、思礼镇等区域集体及国有土地上房屋、青苗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与人员安置规则。核心要点包括:集体土地房屋按重置成新价(300–1100元/㎡)+区位补偿价(720–1200元/㎡)+搬迁奖励(≤200元/㎡)综合补偿;宅基地安置人均不低于30㎡、每户上限160㎡;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方案自征收公告发布起实施,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补偿款,30日内结清全款。适用对象为持有合法权属证明、无权利限制的被征收人。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保障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济源段建设顺利实施,依法规范征收补偿与安置工作,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济源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该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焦平铁路济源段工程建设涉及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与人员安置工作。
▎ 核心内容▎ 征收范围
• 涉及济源市梨林镇、承留镇、思礼镇等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
• 具体红线范围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勘界成果为准▎ 补偿方式
• 集体土地上房屋:实行“房地一体”评估,按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搬迁奖励综合补偿
• 国有土地上房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济源市最新公布标准一次性包干补偿▎ 安置政策
• 农村村民住宅:原则上实行宅基地安置,确需集中安置的,由镇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安置小区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济源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申报条件
• 被征收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或建房审批手续
• 无权属争议、未设定抵押或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 搬迁腾空时间以征收公告载明期限为准,逾期不签约、不腾房的,依法启动强制程序▎ 补偿标准(关键数据)
• 项目:标准说明
• 集体土地房屋重置成新价:砖混结构:850–11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600–780元/平方米;土坯结构:300–420元/平方米
• 区位补偿价:济源市Ⅰ类区:1200元/平方米;Ⅱ类区:950元/平方米;Ⅲ类区:720元/平方米
• 搬迁奖励:签约期内完成签约并腾空交房的,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最高200元/平方米奖励
• 宅基地安置面积:每户人均不低于30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政策影响▎ 实施主体
• 征收主体:济源市人民政府
• 征收部门: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属地镇政府具体实施
• 监督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资金使用与程序合规性▎ 时间节点
• 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查登记与权属确认
• 补偿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补偿款(不低于总额70%)
• 全部补偿款在腾空交房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 权益保障
• 设立征收补偿争议调解机制,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或专家鉴定
• 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征收信息在济源政务服务网、属地村务公开栏同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