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内江市政府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该局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范围、不予公开情形、依申请公开程序及监督救济机制。适用对象为内江市范围内所有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主动公开信息包括该局独立或牵头制作的信息,以及直接获取的非涉密信息;不予公开情形涵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内部事务信息及过程性信息等。依申请公开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身份证明,受理地址为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274号,联系电话0832-2036059。对超合理范围的申请,按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收取信息处理费。监督渠道包括向内江市政府办公室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本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旨在规范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务透明度与服务效能。
▎ 主动公开范围▎ 公开主体与信息类型
• 我局独立制作或牵头制作的政府信息
• 我局保存的、直接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予公开情形
•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公开将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第三方同意或不公开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除外)
• 内部事务信息:含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
• 过程性信息:包括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国家规定应当公开的除外)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渠道▎ 主要发布平台
• 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ne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
• 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内江住建”
• 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
•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依申请公开机制▎ 受理机构信息
• 工作机构: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 通信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274号
• 邮政编码:641000
• 联系电话:0832-2036059
• 传真号码:0832-2041513
• 电子邮箱:3398448706@qq.com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申请材料要求
• 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于局办公室领取或从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 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方式
• 信函申请: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 当面申请:至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274号现场提交;书写确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可代填申请表
• 电子邮箱申请:发送至3398448706@qq.com(属便民辅助方式,建议提交后电话确认)
• 传真申请:发送至0832-2041513(提交后请及时电话确认)注:本机关暂不受理电报、电话、短消息等形式的申请;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按信息实际状态提供,不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 信息处理费用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 申请人申请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四川省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监督与救济途径▎ 投诉举报
•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邮编641000▎ 行政复议
• 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五河路156号,邮编641199▎ 行政诉讼
•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366号,邮编641000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