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政策文件库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内江市政府
谁能申报
内江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同一单位同一年度仅可牵头申报1项技术创新类项目,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与首台(套)应用。
能补多少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对纳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按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最高可达500万元;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采取事前立项与揭榜挂帅相结合方式,申报需提交明确技术路线、量化考核指标及产业化前景材料,按要求完成全过程绩效评价。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内江市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出台市级层面专项支持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
▎ 核心内容
•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及先进材料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中试熟化、首台(套)装备研制与应用示范。
• 支持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与揭榜挂帅相结合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 资助标准: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对纳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配套支持的,按1:1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
• 执行周期: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 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须为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项目须具备明确的技术路线、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及产业化前景;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 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原则上仅可牵头申报1项技术创新类项目;
• 已获中央、省级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 政策影响▎ 对企业主体
• 强化研发投入激励,降低关键技术研发风险;
• 加快技术成果本地转化,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 对创新生态
• 推动产学研协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组建创新联合体;
• 鼓励跨区域合作,对联合川南渝西城市开展技术攻关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 申报流程
• 项目实行线上申报,通过“内江市政务服务网—科技服务专区”提交材料;
• 每年集中受理两批,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4月30日和9月30日;
• 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部门联审、公示等程序后下达立项通知。
▎ 资金管理要求
• 管理环节:具体要求
• 预算编制:须列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明细,劳务费占比不超30%
• 执行监管:实行年度进展报告制,中期评估不合格的暂停拨款
• 结题验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证明、专利/软著/新药证书等成果佐证材料
• 绩效评价:将技术指标完成率、成果转化率、新增销售收入纳入核心考核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