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税收扶持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草畜平衡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西宁市政府
摘要:中央政府及部委 中央人民政府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畜牧业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及家庭牧场,符合草畜平衡要求且完成备案登记的主体可申报。重点支持年存栏牛羊超过500头(只)的规模化养殖场。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对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成效显著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生态补偿项目,具体补助额度按上级政策执行。
怎么办
申报材料须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至所在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经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复核。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申报单位需确保数据真实并配合现场核查。
政策全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草畜平衡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是一项市级税收扶持类政策,由西宁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7-29。
该政策的支持对象、申报条件与办理流程以发文单位公布的原文为准,本页上方摘要已提炼核心要点;企业可通过本站「政策适配测算」快速判断是否符合申报方向,或致电服务热线 18013759055 咨询认证政策专员获取申报辅导。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畜牧业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及家庭牧场,符合草畜平衡要求且完成备案登记的主体可申报。重点支持年存栏牛羊超过500头(只)的规模化养殖场。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对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成效显著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生态补偿项目,具体补助额度按上级政策执行。
怎么办?
申报材料须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至所在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经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复核。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申报单位需确保数据真实并配合现场核查。
政策原文来源:西宁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