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九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阜新市政府
谁能申报
在阜新市注册纳税的重点产业用人单位,可申报人才飞地建设、揭榜挂帅项目;全职或柔性引进的博士、硕士、副高以上职称人才,以及符合57项境外职业资格互认范围的专业人才,均可享受政策支持。
能补多少
新引进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人才公寓租金不高于市场价30%;区域性人才飞地建设最高补贴100万元,飞地孵化项目落地后按实际投入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揭榜挂帅”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0—300万元。
怎么办
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首批申报截至2024年9月30日;可通过“人才服务一件事”集成办理平台一表申请落户、社保接续、职称初定等12项事项,实现一次办结。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九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辽政发〔2024〕6号)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印发,旨在将自贸试验区在人才引育、政务服务、产业协同等领域形成的可复制推广经验,向全省各市(含阜新市)延伸应用。该政策属省级统筹、市级落地的跨区域制度型开放举措,阜新市作为东北地区重要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被纳入首批推广实施范围。
▎ 核心内容▎ 人才服务机制创新
• 推行“人才服务一件事”集成办理:整合落户、档案接收、社保接续、职称初定、安居保障等12项高频事项,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 建立“双聘制”人才使用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自贸试验区合作平台及阜新市重点企业双向兼职,允许其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和基本工资待遇。
• 试点“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对列入《辽宁省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第九批)》的57项国际通行职业资格,视同具备相应国内职称评审条件。
▎ 人才发展平台拓展
• 支持建设区域性人才飞地:在沈阳、大连等地设立阜新市域外人才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建站补贴;飞地孵化项目落地阜新,按实际投入给予30%、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
• 实施“揭榜挂帅”人才专项:面向装备制造、新能源、精细化工等阜新主导产业,每年发布不少于20个技术攻关榜单,单个项目资助额度50—300万元。
▎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须为在阜新市依法注册、纳税、参保,且主营业务符合《阜新市“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方向。
• 申报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全职在阜新工作;柔性引进人才须每年在阜新累计工作不少于3个月。
▎ 资格要求
• “双聘制”适用对象限于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岗科研人员。
• “揭榜挂帅”项目牵头人须具备主持过省部级重点研发计划或重大横向课题经历。
▎ 政策影响▎ 对人才个体
• 落户零门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在阜新市落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 安居保障升级:新引进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享受15万元、8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入住人才公寓租金按不高于市场价30%执行。
▎ 对用人单位
• 用工成本优化:企业全职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高层次人才,按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连续3年给予100%奖励返还。
• 引才激励强化:每成功引进1名国家级领军人才,奖励用人单位50万元;引进团队按层次给予100—500万元支持。
▎ 申报流程与时限
• 环节:办理方式,时限要求
• 材料提交: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阜新站点”在线申报,全年开放,分批次受理
• 资格审核:市人社局牵头,联合科技、工信等部门联审,自受理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 结果公示: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资金拨付: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直达单位或个人账户,—▎ 实施时间
• 政策生效日期:2024年6月1日
• 首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 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