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 《辽宁省“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阜新市政府
《辽宁省“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于2024年7月6日发布,明确到2030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85%、建成200个以上老年友好型社区等量化目标。政策面向全省实施,阜新市同步执行。适用对象包括本地养老服务机构、一线养老专业技术人员(满5年可获3万元安家补贴)、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80岁以上低保老人享每月300元居家服务补贴)及驻阜高校。关键支持措施含新建普惠型床位补贴10000元/张、家庭养老床位5000元/张、运营补贴提至200元/人·月,并强化人才定向培养与职业资格认证要求。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辽宁省“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于2024年7月6日正式发布,是指导全省未来五年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该规划由辽宁省人民政府统筹编制,面向全省实施,阜新市作为辽宁省下辖地级市,同步落实相关任务部署。
▎ 核心内容▎ 发展目标
• 到2030年,全省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
• 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5张以上
• 老年健康支持体系持续健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 老年教育参与率提升至35%以上
• 建成不少于200个老年友好型社区▎ 重点任务
• 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
•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
•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广“家庭养老床位”和“喘息服务”模式
• 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培育老年用品、智慧健康养老、老年旅游等新业态▎ 申报条件▎ 服务机构准入要求
• 申请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企业,须具备三年以上养老服务运营经验
• 持有有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完成备案,且近二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从业人员中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人才支持政策
• 对在阜新市养老服务一线连续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标准为3万元/人
• 鼓励高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对定向培养毕业生在阜新就业满3年的,发放学费补偿,最高1.2万元/人▎ 政策影响▎ 对养老服务机构
• 符合条件的新增普惠型养老床位,按10000元/张标准给予建设补贴
• 运营补贴标准提高至200元/人·月(原为150元/人·月),自2024年7月起执行▎ 对老年群体
• 8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享受每月30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 特困供养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实行费用全免▎ 关键数据一览
• 指标:目标值,实施时间
•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45张,2030年前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85%,2030年前
• 老年教育参与率:≥35%,2030年前
• 老年友好型社区数量:≥200个,2030年前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5000元/张,2024年起
• 一线养老人才安家补贴:3万元/人,2024年起▎ 适用对象
• 阜新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养老服务机构
• 在阜新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技能人才
• 阜新市户籍且符合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开设老年服务相关专业的驻阜高校及职业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