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潍坊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提名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潍坊市政府
2026年潍坊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工作正式启动,面向全市开展个人与项目两类提名,涵盖自然科学类和科技进步类(含技术开发推广、社会公益子类)。适用对象为在潍坊注册单位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项目的一线科研人员及团队。核心数据包括:自然科学类需5篇核心论文(≥3篇SCI,2021年1月后发表);科技进步类技术开发项目需5件Ⅰ类知识产权且应用满2年(截至2024年7月31日);社会公益类需3件知识产权+2篇核心论文或5篇核心论文(≥3篇SCI)。系统填报自2026年8月10日开启,主管部门审核截止8月2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9月15日。全程实行科研诚信“一票否决”,强调成果转化实效与服务本地重点产业能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潍坊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是规范市级科技奖励工作的基础性制度。根据该办法要求,潍坊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提名工作,旨在激励自主创新、强化成果转化、服务“9+3+N”重点产业发展。
▎ 核心内容▎ 评定类别
• 市科技创新个人:面向在一线从事科研工作、主持完成多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的人员
• 市科技创新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科技进步类两大方向▎ 评定导向
• 聚焦潍坊市“9+3+N”重点产业体系
• 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 鼓励产学研结合,突出自主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实效
• 强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效益▎ 提名方式▎ 提名主体
• 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 经市科技局认定具有提名资格的驻潍单位(详见附件1)▎ 提名要求
• 提名单位须建立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
• 严格在系统分配的提名配额与比例范围内择优提名
• 提名前须征求不少于3位相关领域专家意见▎ 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
• 市科技创新个人候选人须在潍坊市企事业单位主持完成3项(含)以上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均已通过验收(结题)
• 市科技创新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潍坊市注册法人单位,完成人须为项目验收(结题、评价)证书所列人员▎ 成果要求
• 论文须以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属国内
• 财政经费支持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 所有成果须为非涉密成果,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 同一候选人或技术内容不得重复提名2026年度;已获国家、省部级或省内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次提名
• 曾获潍坊市创新成果评定前3位完成人,再次提名须间隔1年;连续两年未获奖项目,再次提名须间隔2年▎ 分类专项条件
• 类别:核心条件
• 自然科学类:- 拥有5篇(含)以上核心论文,其中至少3篇为SCI收录(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检索证明),发表日期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第一完成人须于2021年7月3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项目(已验收/结题)
• 科技进步类(技术开发与推广):- 拥有5件以上Ⅰ类授权知识产权(含国标、行标、地标等)- 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截至2024年7月31日前),须提供可追溯的应用证明及经济效益佐证材料
• 科技进步类(社会公益):- 满足以下任一组合: • 3件以上Ⅰ类知识产权 + 2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5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其中至少3篇为SCI收录,检索证明+发表日期≥2021年1月1日)- 须在本行业(系统)广泛推广应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较大社会效益- 临床卫生项目须提供10份以上脱敏原始病历或电子病历PDF文件▎ 其他关键要求
• 项目完成人须为所列自主知识产权或论文的前三位作者之一
• 须提交2025年6月30日以后出具的查新报告
• 涉密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提名
• 非计划类项目须提供合法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成果评价报告▎ 政策影响▎ 科研诚信管理
• 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
• 完成单位及完成人须无惩戒期内科研失信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限制情形
• 被提名人选、第一完成人负主体责任,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 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依规处理▎ 提名责任落实
• 完成单位须书面承诺已履行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责任
• 提名者须严格把关,严禁审核流于形式
• 因审核失职导致问题的,视情节给予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处理▎ 申报流程▎ 系统填报
• 登录潍坊市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科技政务平台—综合—潍坊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系统”
•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8月10日10:00
• 所有附件须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主管部门审核
• 完成人提交后,主管部门须于2026年8月28日17:00前完成审核并提交至市评定办公室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 线下材料报送
•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6:00前
• 报送内容:
• 加盖公章的提名函1份(附件3)
• 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份(书脊须标注提名号、评审组、项目名称)▎ 公示要求▎ 公示主体
• 候选人所在单位或项目各完成单位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 提名单位须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提名人选或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与时限
• 公示内容须符合《2026年度潍坊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提名工作指南》要求
•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正式提名
• 提名单位须将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联系方式
• 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公室(市科技局)
• 电话:0536-5573182、5573189
• 邮箱:wfskjjcgk@wf.shandong.cn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3楼东区
•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原文,此处略去冗余列表▎ 附件清单
• 附件1:2026年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提名单位
• 附件2:2026年提名指南
• 附件3:2026年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提名函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