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南苑小区(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龙岩市政府
龙岩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31日批复同意收回福建省闽西监狱名下0.699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龙国用〔2012〕第003665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项用于南苑小区(安置房)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选址位于新罗区西陂街道原闽西监狱地块。该批复属政府内部用地审批,不面向企业或个人开放申报。适用对象为市级城投平台;对制造业企业而言,其‘存量收回+定向划拨’路径可为员工宿舍、人才公寓等配套居住用地获取提供政策参照。后续用地手续由龙岩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办理,文件已主动公开。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龙岩市人民政府以正式批复形式,为南苑小区(安置房)项目落实建设用地,体现地方政府通过收回存量国有土地、重新配置资源保障民生工程用地的典型路径。项目选址位于新罗区西陂街道原闽西监狱地块,属城市更新与征迁安置关键环节中的土地要素支撑举措。
▎ 核心内容▎ 用地收回与权属变更
• 收回面积:0.699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
• 原土地权属人:福建省闽西监狱
• 原土地证号:龙国用〔2012〕第003665号
▎ 供地方式与用途
• 供地方式:行政划拨
• 用地单位: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项目定位:专用于南苑小区(安置房)建设▎ 实施主体与程序
• 后续手续办理单位: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 依据文件:《关于南苑小区(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龙自然资文〔2026〕77号)
• 批复日期:2026年7月31日
• 公开属性:此件主动公开▎ 申报条件
• 本批复为政府内部用地审批文件,不设企业或个人申报兑现口径
• 无配套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或资格申报流程
• 适用对象仅为项目实施主体——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政策影响▎ 对地方政府与城投平台
• 提供存量土地再利用的规范化操作范式:收回→划拨→定向建设
• 强化城投公司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土地获取能力与实施主导权▎ 对制造业企业参考价值
• 长三角等区域制造业企业在本地布局产能时,若需配套建设员工宿舍、人才公寓,可参照该模式:
• 主动对接属地城投平台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推动配套居住用地纳入政府统一划拨或出让计划
• 降低自筹建安与独立拿地综合成本▎ 关键数据概览
• 项目:内容
• 批复文号:龙岩市人民政府2026年7月31日批复(未列发文字号)
• 土地面积:0.6991公顷
• 供地方式:行政划拨
•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项目名称:南苑小区(安置房)
• 项目位置:新罗区西陂街道(原闽西监狱地块)
• 办理部门: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状态: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