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7-17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谁能申报
在邻水县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或中省市驻邻单位、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包括首次创建国家/省/市级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主体。
能补多少
最高奖补100万元:新认定省级“瞪羚”企业奖励100万元;国家级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研发投入达50万元以上企业,按3%补助,最高200万元;省级成果转化项目按支持金额15%奖补,最高100万元。
怎么办
企业须在政策有效期内(2025年7月16日起)完成认定或验收,向属地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提交材料,由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并公示。具体申报时间、材料清单以邻水县科技局发布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邻府规〔2025〕1号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广安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惠企政策、广安 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已经十九届邻水县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和教育科技大会部署,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激励各类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造,引领现代产业加速壮大,支撑邻水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后激励 第一条 对首次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按照国家、省、市级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第二条 对评估为优秀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省级支持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 鼓励中试平台以行业共性技术和产业需求为导向,开展概念验证、技术成熟度评价、中试熟化和小批量试生产,促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对新认定的省级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研发)平台,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二、加大创新主体科技研发转化后补助 第四条 对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经费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条 支持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并取得重大突破、实现研发成果行业共享的创新联合体,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 第六条 对实施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带动企业新增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中省市驻邻和县内各类研发机构、企业,按省级项目支持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后扶持 第七条 对首次创建或通过复核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第八条 对新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0.2万元。 第九条 对首次创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按国家、省级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首次成功创建为国家星创天地、省级星创天地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加大科技项目攻关和转化后资助 第十条 对首次成功创建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首次成功创建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促进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成效显著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经综合评估为优秀,一次性奖补30万元。 第十一条 支持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主持单位,与省科技厅按照1:1的比例给予后补助,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获得第一、二、三名和优秀奖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补。入围全国大赛(含由科技部组织的专业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第十二条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主持单位,分别一次性奖补300万元、250万元、200万元;对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主持单位,分别一次性奖补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通过科技创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四川省专利奖特等奖的专利,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五、加大高端创新人才(团队)引育支持 第十三条 对入选“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创新团队,并实施省级及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重大科技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创新团队50万元资助。 上述的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列支。每年具体支持事项及申报程序,在年度申报通知中明确。以上政策与现行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主体申报的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本政策自2025年8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