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东西部(达州—舟山)消费协作物流补贴若干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11-26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谁能申报
注册地在达州或舟山的企业,开展达州农副产品运往舟山销售,或舟山海鲜运往达州销售的物流活动。以航空方式运输的,按每千克0.6元补贴;以汽车方式运输的,按每千克0.2元补贴。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能补多少
航空运输:每千克补贴0.6元,上限为单家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0万元;汽车运输:每千克补贴0.2元,单家企业年度补贴同样不超过50万元。补贴资金从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怎么办
企业需准备运输合同、发票等经核实的证明材料,按程序向属地口岸物流主管部门申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申报时间及批次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政策类别: 资金扶持 适用地区: 达州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汽车产业、现代服务业、惠企政策、达州、四川 各县(市、区)口岸物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东西部消费协作,现将《关于支持东西部(达州—舟山)消费协作物流补贴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落实。 附件:《关于支持东西部(达州—舟山)消费协作物流补贴若干政策》 达州市商务局 达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支持东西部(达州—舟山)消费协作 物流补贴若干政策(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东西部协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物流先导作用,助力东西部协作加快成势,以物流促贸易,聚产业,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章 支持对象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地在达州或舟山的企业开展达州与舟山两地消费协作活动,即注册地在达州或舟山的企业将达州农副产品运往舟山进行销售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在达州或舟山的企业将舟山的海鲜运往达州进行销售的经营活动,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第三章 支持内容
第三条 注册地在达州或舟山的企业开展达州与舟山两地消费协作活动,以航空方式运输相关产品,按照每千克0.6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第四条 注册地在达州或舟山的企业开展达州与舟山两地消费协作活动,以汽车方式运输相关产品,按照每千克0.2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第四章 资金来源及管理
第五条 补贴资金从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列支。补贴资金 由企业按程序申报,审核通过后予以兑现。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条 在实施消费协作过程中贸易规模特别大、贡献特别高的两地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制定支持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市政府给予支持。 第七条 本政策中的物流数据以经核实的企业证明材料(运输合同、发票等)为准。 第八条 达州市商务局负责对本政策进行解释。 第九条 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如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并可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予以评估修订。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