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商务局 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达州公用型保税仓运营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达市商发〔2025 〕1号)达州市商务局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达州市关于支持公用型保税仓运营的若干政策(2026—2028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9-09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谁能申报
达州市内从事进出口业务并租用公用型保税仓的企业,以及运营公用型保税仓的企业。具体申报条件以《申报指南》为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申请相关奖补。
能补多少
租用企业:报关费全额补贴(年上限5万元);物流费按20%补贴(年上限30万元);按入仓货值分档奖励(50万起至1亿元以上最高奖励75万元);贷款贴息30%,年上限50万元。运营企业按入仓货值1%获补贴,年最高50万元。
怎么办
向达州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供报关单、核对单等入仓货值证明。奖补资金由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组织申报与拨付,具体流程以正式《申报指南》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达市商发〔2025〕25号) 政策类别: 资金扶持 适用地区: 达州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现代服务业、跨境贸易、惠企政策、达州、四川 (2026—2028 年) 为鼓励企业到达州公用型保税仓租用仓库开展进出口业务, 充分发挥公用型保税仓作用,推动外向型经济集聚发展,为达州 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 型)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政策,本政 营活动的企业和运营公用型保税仓的企业,具体以《申报指南》 为准。 一、对租用公用型保税仓的进出口企业,其货物进出保税仓 产生的报关费用予以全额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每年不超过 5 万 元。 二、对租用公用型保税仓的进出口企业,其货物从异地口岸 运输至公用型保税仓的物流费用,按实际发生物流费用的 20% 予以物流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 三、对租用公用型保税仓的进出口企业,其货物进出公用型 保税仓,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一)全年累计纳入贸易统计货值在 50 万元(含)至 150 万元(不含)区间的,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二)全年累计纳入贸易统计货值在 15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不含)区间的,一次性奖励 4 万元; (三)全年累计纳入贸易统计货值在 500 万元(含)至 1000 - 3 -万元(不含)区间的,一次性奖励 12 万元; (四)全年累计纳入贸易统计货值在 1000 万元(含)至 2500 万元(不含)区间的,一次性奖励 25 万元; (五)全年累计纳入贸易统计货值在 25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不含)区间的,一次性奖励 40 万元; (六)全年累计纳入贸易统计货值在 5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不含)区间的,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七)全年累计纳入贸易统计货值达到 1 亿元(含)以上的, 一次性奖励 75 万元。 企业只享受年度累计纳入贸易统计货值对应的最高区间奖 励,不享受其他区间的奖励。 四、鼓励租用公用型保税仓的进出口企业开展保税仓单抵押 融资业务,此项业务发生的银行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给予企业 3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贴息额每年不超过 50 万元。 五、对公用型保税仓的运营企业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以租用 公用型保税仓的进出口企业的入仓货值 1%为标准,全年最高不 超过 50 万元,用于补贴保税仓运营企业的人工、水电等运营成 本。 六、奖补资金从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列支。奖补资金申报 及拨付细则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本政策中的进出 口统计数据以经核实的企业入仓货值证明材料(报关单、核对单 - 4 -等)为准。 本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重复或者类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 原则执行。达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对本政策进行解释。本 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如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并根据实施情况 依法对本政策予以修订。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