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7-06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谁能申报
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重点产业园区内组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全县领先水平,且对县域高质量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可申报。每届获奖组织不超过2家。
能补多少
本件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公示,无直接资金补助或奖励金额说明,获奖组织将获得县政府通报表扬及授牌,具体激励措施以后续配套政策为准。
怎么办
关注北川县市场监管局官网或“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发布申报通知,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至县市场监管局评审办;申报时间为每两年一次,具体批次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文号: 北府办规〔2024〕3号 政策类别: 产业园区 适用地区: 绵阳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节能环保、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惠企政策、绵阳、四川 四川北川经开区(绵阳科技城〈北川〉通航产业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县五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提升质量水平,激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活力,示范带动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增强北川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绵阳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北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县政府质量奖)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县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在全县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 第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坚持自愿申请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县政府质量奖原则上每两年评审一届,每届县政府质量奖评审获奖组织不超过2家。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选、表扬、监督和管理等。 第六条 为确保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在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县政府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县长兼任评委会主任,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评委会副主任,成员由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评委会下设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评审办主任。 第七条 评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推动、指导和监督县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开展,研究决定评审活动重大事项; (二)审定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等工作规范; (三)指导评审办日常工作,监督评审办和评审组工作; (四)审核拟授奖组织,并提请县政府审批。 第八条 评审办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修)定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等工作规范; (二)组织开展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 (三)审查申报组织资格,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名单; (四)组建评审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进行评审,指导、监督评审组工作; (五)向评委会报告评审结果,提出拟授奖组织名单,受评委会委托向社会公示; (六)负责社会各界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 (七)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 (八)承办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评审组由3—5名评审员组成,实行评审组长负责 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申报组织资料,提出现场评审的组织名单; (二)安排现场评审实施计划,实施现场评审; (三)向评审办提交评审结果,提出推荐拟授奖组织名单。 第十条 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 (三)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在五大产业链创新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有重大技术创新或有巨大品牌影响力; (四)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县政府质量奖: (一)近3年有质量、安全、环保等县级及以上重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二)近3年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 (三)近3年参加政府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四)近3年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五)近3年有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 (六)近3年有被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 (七)近3年内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等其他符合联合惩戒的失信行为的。 第十二条 积极鼓励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的组织申报县政府质量奖。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结合领导组织、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内容作为评审标准。 第十四条 评审要点总分为100分,获奖组织评审得分不得低于80分(含80分),若当年所有申报组织未能达到最低得分的,该奖项空缺。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发布通知。县政府质量奖评审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评审办发布申报通知或公告,并在网站媒体等政府公众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十六条 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可自愿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经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办,其中,非营利性组织应当同时获得县级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意见。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由评审办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评审办会同相关县级主管部门对申报组织的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名单。 第十八条 现场评审。评审办组织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被评审组织签字确认现场评审结果。 第十九条 评委会审议。评审办汇总评审组的建议后,将组织的申报材料、现场评审等情况提交评委会审议。经评委会审议后,确定推荐授奖组织名单。 第二十条 社会公示。评委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推荐授奖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反映的问题,由评审办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评委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审批通报。评委会对推荐授奖组织进行公示后,确定拟授奖组织名单,经县政府审定后,以县政府名义发文通报并予以公布。 第六章 表扬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首次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县政府颁发奖牌,并一次性奖励3万元/家。对再次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县政府颁发奖牌,不再进行资金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的可同时申请县政府质量奖。相关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第二十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奖金主要用于获奖组织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等投入,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获奖组织可在对外宣传中使用获奖名称,但必须标明获奖年度,并不得在包装、装潢上标注获奖名称。 第二十五条 县级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获奖组织质量改进和创新活动的扶持力度,积极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先进经验和成果,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质量奖项。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获奖组织应当持续学习应用先进质量理论、方法,并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绩效。 第二十七条 县政府质量奖实行动态管理。获奖组织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核实后报请县政府批准,撤销其县政府质量奖,收回奖牌、证书和奖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 (二)发生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较大事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各级各部门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四)消费者(用户)反映强烈,有重大投诉,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凡被撤销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不得在对外宣传中使用已被撤销的获奖名称,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获奖组织的日常监管,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参与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人员应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保守组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评审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违反评审纪律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4年8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要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要点 评审指标 评审要点 评分分值 领导组织 规范经营管理,领导重视并亲自推动质量安全工作; 20分 建立以质量为基石的经营发展战略; 建立具有特色的企业质量文化和品牌文化; 营造诚信守法、爱岗敬业、关注绩效、促进组织学习和员工学习的环境; 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尊重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妥善解决争议和赔偿; 负责人具有企业家精神。 质量管理 落实首席质量官、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质量安全“一票否决”、质量考核及岗位质量规范等相关制度; 30分 履行质量担保责任、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具有强烈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防与管控体系; 取得质量安全相关认证; 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化工作; 执行计量规范管理; 发扬工匠精神,打造高质量的产品,提高组织的核心竞争力。 技术创新 将创新理念融入到组织之中,实施创新管理,以提高组织效益和竞争优势; 20分 将创新理念融入到组织之中,实施创新管理,以提高组织效益和竞争优势; 技术创新 根据组织的战略任务,结合技术和产品发展的趋势,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管理创新,包括针对具体质量问题,创新管理工具和方法,以使组织的各项活动更加高效; 积极学习和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并对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和知识进行系统管理,持续提高组织的纠错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解决“卡脖子”等技术难题; 将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抓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 核心技术或服务转换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情况; 核心技术或服务转成自主知识产权,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版权等的情况; 品牌建设 将品牌建设纳入总体发展战略; 20分 创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品牌文化,实现质量与品牌的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对品牌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评估,采取有效的品牌发展和改进品牌管理措施,提升品牌的知名度、认知度、忠诚度和美誉度; 参加“中国品牌日”等国家重大活动; 妥善处理顾客投诉,确保投诉得到有效、快速地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顾客不满和业务流失; 采取有效的品牌保护措施,防止品牌侵权行为,维护品牌形象及品牌自身利益。 社会和经济效益 主品牌在市场的影响情况,如顾客满意度,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等。 10分 合计 100分 政策解读: 《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_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beichuan.gov.cn)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