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9-01
- 发文单位:
- 绍兴市政府
谁能申报
无明确申报对象,为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
能补多少
无资金补贴或奖励内容,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关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清理结果,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如需进一步信息,可联系毛红卫、樊立明(联系电话:88132772)。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026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这是依据浙江省及绍兴市相关管理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清理涉及27件规范性文件,最终保留19件,废止8件,主要因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不一致或已被替代。清理结果自2026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确保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和时效性。 本次清理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责任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确保决策公开透明。废止的文件多因上位法变更或政策调整导致原文件不再适用,而保留的文件则经过严格审核,符合当前法律和政策要求。对于已失效或废止的文件,未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避免重复处理。 针对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而言,建议关注本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清单,及时了解政策变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同时,可主动参与政策意见征集,推动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法规落地。
一、 制定背景及依据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9〕2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对2026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 政策主要内容及说明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7件,形成需要废止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征求各责任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后,最终保留19件,废止8件,宣布废止的原因主要为原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已经被后期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取代;原有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法律法规不相符、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因上位法依据已被修改、废止,文件的相关内容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等,之前清理中已宣布失效或废止的不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清理结果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三、 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解读机关: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人:毛红卫、樊立明联系电话:88132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