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犍为县2026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10-10
- 发文单位:
- 乐山市政府
谁能申报:犍为县罗城镇铁山村9组和铁炉镇朝阳村6组集体组织;能补多少:0.108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怎么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和监管。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背景目的:为支持犍为县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该县2026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核心支持措施与适用对象:该方案同意将犍为县罗城镇铁山村9组和铁炉镇朝阳村6组集体农用地0.1083公顷(包含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园地和其他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申报建议:结合长三角制造业发展,建议当地政府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和监管,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公文种类:
批复市政府办公室文 号:
乐府函土〔2026〕64号
有效常年公开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犍为县2026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犍为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犍为县2026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犍府〔2026〕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2026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 同意将你县罗城镇铁山村9组、村集体,铁炉镇朝阳村6组集体农用地0.1083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334公顷、园地0.067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犍为县2026年第8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083公顷)。
三、 你县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审批和后期监管工作。 乐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6日点击下载此文件【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