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土地政策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峡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 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10-23
- 发文单位:
- 南阳市政府
摘要:宛政土〔2026〕92号西峡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西峡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西政土〔2026〕20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县转用…
政策全文
宛政土〔2026〕92号
西峡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西峡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西政土〔2026〕20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县转用二郎坪镇黄龙庙村等2个村黄龙庙组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园地0.0794公顷、林地5.0381顷、其他农用地0.0487公顷、未利用地0.0208公顷,合计5.1870公顷(无耕地),作为西峡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 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管控要求。附件:西峡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docx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8日
常见问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峡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 批复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宛政土〔2026〕92号西峡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西峡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西政土〔2026〕20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县转用…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峡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 批复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南阳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10-23。
政策原文来源:南阳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