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泥、烧结砖行业2026—2027年今冬明春错峰停窑生产安排的通知2026-10-29
- 发布日期:
- 2026-10-29
- 发文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市经济信息委 文号: 渝经信发〔2026〕69号 政策类别: 产业准入 适用地区: 重庆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产业方向: 节能环保 渝经信发〔 2026 〕 69 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 庆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关于水泥、烧结砖行业 2026 — 2027 年 各有 关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局,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局、生态环境局 ,有关单位 : 为落实 《 美丽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26 — 的通知 》等 文件 部署, 结合 有关行业协会意见建议,现将全市水泥、烧结砖行业 2026 — 2027 年 今冬明春 。 一、实施范围 重庆市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年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以不参与错峰,但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和烧结砖生产企业。 二、实施时间 2026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三、相关要求 ( 一 ) 水泥熟料企业 今冬明春 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任务为: 92+X 天,其中: 2026 年 11 月不少于 17 天, 2026 年 12 月 — 2027 年 1 月不少于 55 天, 2027 年 2 月不少于 20 天;根据空气质量、环保等级等因素对 “ X ” 进行调整。企业应严格按照批复产能组织生产,实际日产量不得超过备案日产能的 110% ,实际年产量不得超过备案年产能。本文件执行期间错峰启停次数不超过 3 次, 2027 年 2 月开窑时间实行阶梯开窑方式。鼓励水泥企业完成错峰任务外,自主增加错峰时间。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应对减排措施,原定启窑时间顺延至重污染天气应对时段结束后。 差异化精准错峰要求如下: 1. 环保绩效等级 A 级认定的,错峰减免 60% ;环保绩效等级 B 级认定的企业或上年度 评为 “能效领跑者”的 ,错峰减免 20% 。 2. 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改造或清洁运输改造)公示条件且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阶段的,错峰减免 20% 。此项减免可与环保绩效等级 B 级认定的企业或上年度评 为 “能效领跑者”减免 叠加。 3. 获得特种水泥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年特种水泥产量占总产能 50% 及以上,错峰减免 30% 。 4. 上一年度未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且环保绩效 C 级及以下的,错峰任务增加 10% 。 5. 上一年度被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1 次 及 以上的生产线或企业不予进行错峰减免。 6. 未完成上年度和今年一季度错峰计划任务,且在今年三季度之前没有补完上年度欠停天数的,不能享受错峰减免政策。 7. 企业 (满足第 2 条要求的企业除外) 只能申请享受一项错峰减免,不能叠加。 8. 未按计划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主体工程建设的,错峰停窑时间延长至主体工程完工。 9. 单个企业有多线在产生产线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生产线之间错峰停窑天数置换(大小线错峰置换,需进行折算); 2024 年以来连续两年每年运转天数不足 90 天的生产线、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期间,多生产线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线错峰置换。 (二)烧结砖企业 应全部 退出,按照有关时限和要求完成主体设备拆除并尽快申请验收。其余烧结砖生产企业应在依法依规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后按照对应环保绩效等级开展差异化错峰生产,其中整合升级企业、直接升级企业应利用今冬明春错峰停窑期间抓紧实施技术改造,在环保绩效等级验收公示后可按照升级后的环保绩效等级开展差异化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应对减排措施,原定启窑时间顺延至重污染天气应对时段结束后。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企业排放要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2047 — 2026 )要求。 差异化错峰要求如下: 环保绩效等级 D 级企业连续停窑 120 天; C 级企业连续停窑不少于 80 天 (其中 2026 年 11 — 12 月停窑天数不少于 41 天 , 2027 年 1 月 — 2 月停窑天数不少于 39 天 ) ; B 级及以上企业非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期间自主减排。 四、保障措施 (一) 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烧结砖 生产 企业应严格按照本文件精神, 并结合相关协会制定的错峰停窑细则落实 本企业 2026 — 2027 年 今冬明春 错峰具体方案。错峰时间按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核定错峰生产情况核定。 (二) 市水泥协会按照 2026 年 11 月、 2026 年 12 月 — 1 月、 2027 年 2 月三个时间段,市墙材协会按照 2026 年 11 — 12 月、 2027 年 1 月 — 2 月两个时间段,统筹安排全市水泥企业开展错峰生产,组织 召开 行业错峰停窑生产专题会议,开展错峰停窑行业检查,通报错峰停窑相关情况。 (三) 各区县经信、生态环境 部门 要及时沟通汇报错峰停窑生产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推动错峰生产落实到位。请于 2027 年 3 月 15 日前将本辖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联合书面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和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1. 重庆市水泥行业错峰计划清单 2. 重庆市烧结砖行业错峰停窑企业清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 6 年 10 月 2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