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产业准入
国务院关于辽宁等9省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11-05
- 发文单位:
- 中国政府网
摘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报请批准辽宁等9省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的请示》(自然资发〔2026〕137号)收悉。
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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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中国政府网
- 文号:国函〔2026〕113号
• 政策类别:产业准入
• 适用地区:全国范围内企业
- 发布日期:2026-11-05国函〔2026〕113号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
一、 原则同意辽宁、吉林、江苏、广东、四川、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9省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整合优化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名称、区域范围、管控分区由国家林草局公布。
二、 方案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三、 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强化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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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国务院关于辽宁等9省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的批复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报请批准辽宁等9省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的请示》(自然资发〔2026〕137号)收悉。
国务院关于辽宁等9省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的批复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中国政府网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11-05。
政策原文来源:中国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