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事项目录】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6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安庆市政府
谁能申报
安庆市各级政府部门、经开区与高新区管委会及重大事项承办单位可纳入申报主体,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12家单位为法定承办主体,事项须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及《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条界定范围。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政策重点在于程序规范与责任落实,不涉及直接财政补贴或奖励。
怎么办
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七项法定程序,所有事项设定2026年分季度完成时限,其中G4231高速望江至宿松段、城区供水特许经营、下浒山水库灌区工程等项目列入第三季度实施节点,实行目录动态管理与全过程监督考核。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安庆市人民政府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6年)》,实行目录化、动态化管理。
▎ 核心内容▎ 目录管理机制
• 实行年度目录清单制,覆盖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与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等五大类事项
• 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
• 各县(市、区)政府、安庆经开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须同步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决策程序要求
• 承办单位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七项法定程序
• 提请集体讨论前,须就程序履行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 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申报条件
• 事项须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及《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条界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等作为法定承办单位牵头组织
• 所有事项须纳入2026年市级目录清单,并明确完成时限节点▎ 政策影响▎ 对产业园区及重点项目的推动作用
• 明确将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望江至宿松段、S99安庆至九江高速公路宿松支线、S35宿松至彭泽高速公路安徽段特许经营项目纳入重大决策事项,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皖西南产业园区的支撑能力
• 将安庆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下浒山水库灌区工程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石门湖、石塘湖、秦潭湖、新河水系湖面经营权项目”列入清单,提升园区水资源保障与生态运营水平
• 安庆市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列为第2项决策事项,直接服务产业园区制度型开放与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升级▎ 2026年安庆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 序号:决策事项类别,承办单位,决策事项名称,完成时限
• 1: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规划,市发展改革委,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年第1季度
• 2:公共服务与市场监管重大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安庆市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2026年第1季度
• 3: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安庆市2026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及项目清单,2026年第3季度
• 4: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区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2026年第1季度
• 5: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规划,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6年第2季度
• 6: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庆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2026年第2季度
• 7: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市交通运输局,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望江至宿松段、S99安庆至九江高速公路宿松支线及S35宿松至彭泽高速公路安徽段特许经营项目,2026年第3季度
• 8: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市水务局,安庆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2026年第2季度
• 9: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市水务局,安庆市下浒山水库灌区工程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2026年第3季度
• 10: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市水务局,安庆市石门湖、石塘湖、秦潭湖、新河水系湖面经营权项目,2026年第4季度
• 11:其他重大事项,市应急局,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6年第4季度
• 12:其他重大事项,市消防救援局,安庆市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2026年第4季度▎ 执行要求
• 各承办单位须落实主体责任、时间节点、质量标准三项刚性约束
•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
• 目录执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