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区2026年7月生活垃圾收费和处理补贴表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发文单位:
- 安庆市政府
安庆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补贴标准为63元/吨,自2014年10月起执行,政策依据为2018年1月10日第67次安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该政策面向承担城区垃圾焚烧处理任务的运营单位,由市级财政保障补贴资金。2026年7月数据显示:当月焚烧处理量24042.02吨,累计达163272.4463吨;当月垃圾处理费收入1519494.81元,累计9443605.85元。补贴标准较此前45元/吨提高18元/吨,旨在增强末端处理设施运营稳定性与公共服务可持续性。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安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补贴政策依据2018年1月10日第67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调整执行。自2014年10月起,城区垃圾焚烧处理补贴标准由45元/吨上调至63元/吨,该标准持续适用。
▎ 核心内容▎ 补贴标准与执行时间
• 补贴标准:63元/吨
• 执行起始时间:2014年10月
• 政策依据:2018年1月10日第67次安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26年7月垃圾处理与补贴执行数据
• 项目:数值
• 当月垃圾处理费收入(元):1519494.81
• 截止本月垃圾处理费累计收入(元):9443605.85
• 当月垃圾焚烧处理量(吨):24042.02
• 截止本月垃圾焚烧处理量(吨):163272.4463
• 补贴标准(元/吨):63
• 当月垃圾焚烧补贴费(元):—
• 截止本月垃圾焚烧补贴费(元):—注:原文未提供当月及累计补贴费具体金额,表格中对应项留空。
▎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安庆市城区承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任务的运营单位
• 市级财政承担补贴资金拨付责任▎ 实施效果
• 提升垃圾焚烧企业运营可持续性
• 强化政府对末端处理环节的财政保障机制
• 支撑安庆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