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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等十三名同志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8
发文单位:
安阳市政府
摘要:陈勇等十三名同志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6-05-28 来源:安阳市司法局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证件遗失,现宣布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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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系安阳市司法局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的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声明,宣布陈勇等13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证号16050030072—16050030501)因遗失自2026年5月28日起正式作废,所有证件有效期统一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单位包括安阳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盐业执法支队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明确公众有权拒绝持作废证件人员的执法检查,并可通过0372-5105363举报;冒用证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举措强化了行政执法公信力与社会监督效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安阳市司法局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陈勇等十三名同志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宣布因证件遗失,13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作废。该公告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定作出,旨在防范冒用执法证件行为,维护行政执法公信力与合法性。

▎ 核心内容▎ 证件作废范围

• 13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因遗失被依法宣布作废;

• 所有证件有效截止期统一为2025年12月31日;

• 颁发机关均为河南省人民政府;

• 自2026年5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持上述证件开展行政执法或公务活动的,均属冒充行为。

▎ 法律效力与风险提示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接受持作废证件人员的检查;

• 发现冒用行为可向安阳市司法局举报,举报电话:0372-5105363;

• 利用作废证件实施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涉及人员及单位信息

• 姓名:执法证号,工作单位,证件有效期截止日

• 陈勇:16050030501,安阳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2025年12月31日

• 张钧:16050030219,安阳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2025年12月31日

• 李金喆:16050030238,安阳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2025年12月31日

• 姬晏宾:16050030118,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12月31日

• 牛怀礼:16050030140,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12月31日

• 石爱军:16050030209,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12月31日

• 王志民:16050030113,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12月31日

• 胡涛:16050030117,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12月31日

• 包文杰:16050030269,安阳市盐业执法支队,2025年12月31日

• 李学军:16050030263,安阳市盐业执法支队,2025年12月31日

• 段彦军:16050030261,安阳市盐业执法支队,2025年12月31日

• 刘志钢:16050030260,安阳市盐业执法支队,2025年12月31日

• 路彦庆:16050030072,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31日▎ 政策影响▎ 对公众的影响

• 公众可通过本公告核验执法人员身份真实性;

• 明确赋予公众拒绝非法检查权及实名举报权;

• 强化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社会监督机制。

▎ 对执法队伍的影响

• 推动行政执法证件全流程规范管理;

• 倒逼执法单位落实证件保管与补办制度;

• 提升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政策原文来源:安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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