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8-20
- 发文单位:
- 蚌埠市科技局
蚌埠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聚焦三大方向:一是对研发强度达3%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二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支持企业联合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政策面向在蚌埠市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以官方认定文件和税务加计扣除数据为申报依据,旨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集聚高能级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蚌埠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聚焦企业研发激励、创新平台建设与产学研协同,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科技政策支持体系。
▎ 核心内容▎ 研发投入奖励
• 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的,按其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奖励
• 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产学研深度融合
• 支持企业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知名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研发投入奖励需满足统计部门核定的规上工业企业和税务部门确认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
• 平台类奖励以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正式认定文件为依据▎ 政策影响
•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区域研发投入强度
• 加快高能级平台集聚,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
• 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与高端人才协同引进
• 支持类型:认定层级,奖励金额
• 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500万元
• 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200万元
• 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强度≥3%),按加计扣除额10%,最高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