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亳州农村盖房新规来了!)
- 发文单位:
- 亳州市政府
谁能申报:农村居民需满足一户一宅原则,符合村庄规划要求,并经过村级组织和乡镇政府审批。
能补多少:具体补贴金额未明确,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农户向村级组织提交申请,村级组织协助办理,乡镇政府审批后核发相关许可证。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亳州市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目的在于提升农村住宅建设质量和安全,优化乡村环境。政策首先明确了资格关,强调“一户一宅”原则,严格审查分户条件、宅基地使用情况,并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选址上,要求符合村庄规划,优先利用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建设用地。关于房屋设计,鼓励使用标准图集,对自行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控制建筑高度和面积。施工关则支持资质单位或合格工匠施工,对超过特定标准的建筑鼓励使用资质单位。审批关方面,实施一站式服务,村级组织协助农户申请,乡镇政府联合审查,核发相关许可证。对于长三角制造业而言,该政策利于规范农村住宅建设,提升农村居住环境,促进产业与居住环境的和谐发展。
农村建房事关家家户户的居住安全也关系乡村颜值近日亳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
从申请审批、找施工队伍、建房施工到最后拿不动产证全流程管起来让农民建房少操心、住得更踏实资格关——不是想建就能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重点核查分户条件、原有宅基地占地面积及处置情况。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或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依法不予审批。
选址必须符合村庄规划,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宅基地、闲置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转用手续。
房子盖成啥样也得审。鼓励免费选用农房标准设计图集;自行提供设计方案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严格审查建筑位置、面积、层数、层高、允许建设的范围,严控建筑体量。农房建设高度控制在3层及以下、檐口高度建议不超过10米、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300平方米。
施工关——盖房得找对队伍支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住建部门培训合格的工匠施工。建筑层数超过2层的、建筑主要承重单跨大于6米的、工程投资额大于30万元的,鼓励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既有房屋改建扩建的,需先对原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审批关——一站式窗口全搞定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村级组织提交建房申请。村级组织全程服务帮办,履行申请受理、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乡镇一站式窗口联合审查。
乡镇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同步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一书一证”不得开工建设。原地拆旧建新不超原批准用地范围的,可不重新办理宅基地审批,但必须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