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承德市第八中学新建改扩建二期EPC项目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07
- 发文单位:
- 承德市政府
承德市第八中学新建改扩建二期EPC项目于2026年8月7日至16日开展规划批前公示,属法定公开程序,不涉及资金支持或企业申报。公示内容包括总平面图、鸟瞰图和效果图,覆盖市局网站、规划展览馆、双桥区分局公示栏及地块周边。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须在此期间内向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地址:承德市广仁大街路北21号;电话:0314-2073928)提交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该公示主要面向公众参与和程序保障,对EPC总承包、建筑设计及施工类企业具有区域教育基建项目跟踪价值。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就承德市第八中学新建改扩建二期EPC项目启动规划批前公示。该公示属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前的法定公开程序,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要求,保障规划决策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权。
本次公示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优惠、贴息等惠企政策,亦无申报兑现口径,属纯规划阶段信息公开。
▎ 核心内容▎ 公示基本信息
• 公示项目:承德市第八中学新建改扩建二期EPC项目
• 公示性质:规划批前公示(非审批结果)
• 公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城乡规划公示的强制性规定
• 公示目的:公开征集社会意见,依法保障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权利▎ 公示时间与渠道
• 公示期限:2026年8月7日至8月16日(共10日)
• 公示渠道:
•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
• 承德市规划展览馆
• 双桥区分局规划公示栏
• 项目地块周边现场张贴▎ 公示图件材料
• 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 鸟瞰图
• 效果图▎ 申报条件
• 本公示不设企业申报环节,无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或流程申报要求。
• 利害关系人(含项目用地相邻单位、居民、权属相关方等)可依法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
• 听证申请须在2026年8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指定地址。
▎ 政策影响▎ 对公众与利害关系人
• 可在公示期内对规划方案提出书面意见
• 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申请召开听证会
• 逾期未提交意见或申请的,视为放弃程序性权利▎ 对市场主体
• 对建筑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基建设计类企业具有区域教育基建市场信号价值
• 可据此研判承德市及京津冀北部地区教育设施更新节奏,提前跟踪后续工程招标动态
• 不适用于长三角等外地制造业企业直接申报政策支持▎ 意见反馈方式
• 事项:内容
• 提交方式:书面意见(需署名及联系方式)
• 接收单位: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
• 联系地址:承德市广仁大街路北21号
• 联系电话:0314-2073928
•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6日(含)前▎ 特别说明
• 本公告为规划阶段前置程序,不构成项目最终审批结论
• 公示内容不含投资规模、建设周期、资金来源等工程实施细节
• 有效性状态: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