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若干措施——产业园区企业出海综合扶持
- 发布日期:
- 2024-06-15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成都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在成都市的跨境电商经营及服务企业,重点覆盖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航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年交易额达500万美元以上或超2000万美元者可申报。
能补多少
年交易额500万美元以上奖励50万元,超2000万美元奖励100万元;自建海外仓按投资额20%补贴,单仓上限200万元;人才培训费用补贴比例达50%。
怎么办
政策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主管部门指定渠道提交材料,享受优先查验、快速验放及通关时限压缩服务,具体申报流程以官方发布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成都市人民政府为推进中国(成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出台《成都市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若干措施》,聚焦产业园区企业出海能力建设,强化全链条服务支撑。
▎ 核心内容▎ 交易奖励
• 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年交易额超2000万美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海外仓建设支持
• 企业自建海外仓,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
• 单个海外仓最高补贴200万元▎ 通关便利化
• 跨境电商货物享受优先查验、快速验放服务
• 全面压缩通关作业时限,提升出口通关效率▎ 人才培训支持
• 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运营、关务、数字营销等专业人才培训
• 按实际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 申报条件
• 企业须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均在成都市
• 属于跨境电商经营企业或配套服务企业
• 重点支持对象包括: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航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内入驻企业
• 奖励类项目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证明
• 海外仓项目需提供投资凭证、仓储使用协议及运营佐证材料▎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覆盖范围
• 类型:具体范围
• 主体企业:在成都市注册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卖家企业、独立站运营企业
• 服务企业:提供物流、支付、营销、SaaS系统、合规咨询等跨境服务的企业
• 园区载体:成都高新综保区、双流航空综保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内运营主体▎ 实施时效
• 政策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
• 申报受理以成都市商务局年度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流程
• 企业通过成都市商务局项目申报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 经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部门复审、专家评审及公示后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