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强化危险水域管控防范溺水及水污染保障汛期安全的告知书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大同市政府
# 政策速读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强化危险水域管控防范溺水及水污染保障汛期安全的告知书
级别:市级|类别:招商引资|有效期:2026-07-28起施行|发文机关: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谁能申报
全县居民、游客、学校、村(社区)、社会团体、涉水作业单位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申报条件
• 本告知书为行政管理类规范性文件,不设申报流程或资格申请
• 所有县域内居民、游客、单位及组织均须自觉履行遵守义务
怎么办
无申报流程。公众可通过水利监督举报电话0971—2722663或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0971—2724821反映河道险情、群众危险涉水行为、水利设施破损、垃圾污水直排问题。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当前正值高温酷暑与主汛期叠加,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作为西宁市重要水源涵养地,全域分布河道、水库、淤地坝、涝池、灌溉沟渠等涉水设施,山洪灾害、溺水事故、水体污染等风险交织并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发布本告知书,强化危险水域管控,防范溺水及水污染,保障汛期安全。
▎ 核心内容▎ 危险水域范围界定
• 全域河沟道、水库、淤地坝、灌溉渠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岸线范围均属危险水域
• 汛期行洪滩地存在暗流涌动、淤泥松软等高危特征,严禁停留▎ 禁止行为清单
• 严禁垂钓、捕鱼、露营、野炊、游泳、洗衣洗涤等临水活动
• 禁止向河道、水库、淤地坝、涝池、渠道及水源保护区倾倒:
•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 生活污水、农药包装物
• 畜禽粪污、餐厨废弃物
• 严禁在沟谷、低洼地带、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内:
• 搭建临时构筑物
• 堆放杂物、占道经营作业
• 泄洪时段严禁涉水通行、阻拦或干扰泄洪、清障、应急抢险等防汛作业▎ 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要求
• 严禁翻越、损毁、拆除防护围栏、警示标牌、隔离设施
• 禁止在水域管护范围内:
• 私搭乱建、私设排污口
• 围网堆物、损毁渠堤护坡及水利配套设施▎ 申报条件
• 本告知书为行政管理类规范性文件,不设申报流程或资格申请
• 所有县域内居民、游客、单位及组织均须自觉履行遵守义务▎ 政策影响▎ 责任承担机制
• 凡无视安全警示,擅自进入水利管控危险区域戏水、垂钓、露营,造成溺水、财物损毁、人身伤亡等后果的,由当事人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违法处置方式
• 违法类型:处置主体,处置依据
• 一般违规排污、倾倒垃圾:大通县水利局,依法调查处置
• 治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
• 刑事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与响应机制
• 水利监督举报电话:0971—2722663
• 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0971—2724821
• 鼓励公众及时反映:
• 河道险情
• 群众危险涉水行为
• 水利设施破损
• 垃圾污水直排问题▎ 适用对象与执行时间
• 适用对象:全县居民、游客、学校、村(社区)、社会团体、涉水作业单位
• 生效日期:2026年7月28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