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大同市政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大政〔2025〕319号)于2025年8月13日正式印发,明确2027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为62.5%,三年新增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不少于1.8万人。方案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实行‘零门槛’准入,并将随迁子女入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权益与居住证或落户挂钩。政策设立3000万元县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教育(新建8所学校)、医疗(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就业(每人2000元岗位补贴)及智慧治理等项目。适用对象涵盖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创业者、高校毕业生等新市民群体,要求稳定就业满6个月或居住证满1年即可享受相应公共服务。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方案》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13日印发(文号:大政〔2025〕319号),旨在落实国家及青海省关于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探索以人为核心、城乡融合、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的县域城镇化路径。
该方案是大通县作为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的重要实施纲领,聚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支撑能力提升和县域空间优化布局四大方向。
▎ 核心内容▎ 总体目标
• 到2027年底,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5%,较2024年提升约5.3个百分点
•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累计新增不少于1.8万人
• 基本实现县城与重点镇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 新建或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重点任务
•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对稳定就业满6个月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步纳入住房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 提升公共服务承载力:2025—2027年每年安排不低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
• 强化产业就业支撑:依托东峡、塔尔、桥头等重点镇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艺、乡村旅游等县域产业集群,三年内培育5个以上千人规模就业载体
• 优化县域空间格局:构建“一核三带多节点”城镇体系——以桥头镇为县域发展核心,打造北川河生态发展带、老爷山文旅发展带、青林—极乐乡村振兴示范带▎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在大通县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
•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新市民群体
• 承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载体运营、社区治理创新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落户与权益获取条件
• 落户申请: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备案)或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满6个月)
• 随迁子女入学:父母一方在县内落户或持有居住证满1年,可按划片就近入学
• 保障性住房申请:在县内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且名下无自有住房▎ 政策影响▎ 对居民的影响
• 户籍制度突破:全面放开县城落户限制,不再设置学历、社保年限、购房等前置条件
• 公共服务延伸:2025年起,持居住证满半年即享同等基本公共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援助服务
• 就业支持强化: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超50人的企业,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对县域发展的影响
• 推动桥头镇扩容提质,加快北川工业园区产城融合步伐
• 建立“县—镇—村”三级数字化治理平台,2026年底前实现重点镇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
• 设立县级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2025年度首期安排3000万元,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智慧治理类项目▎ 实施保障▎ 组织机制
•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
• 建立季度调度、半年评估、年度考核机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和部门绩效考核▎ 资金与监督
• 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多元渠道保障投入
•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向社会公示
• 项目类型:2025年重点指标,责任单位
• 户籍制度改革:实现落户“即申即办”,平均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县公安局
• 教育资源供给:新建桥头第二小学、东峡中心学校综合楼,新增学位1200个,县教育局
• 医疗服务能力:完成塔尔、斜沟等5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改造,县卫生健康局
• 就业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4000人次,发放稳岗补贴超600万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智慧治理建设:启动县域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一期工程,接入视频监控点位≥2000路,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时间节点
• 2025年9月底前:完成配套实施细则制定与政策宣讲全覆盖
• 2025年12月底前:启动首批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建设
• 2026年6月底前: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服务“一网通办”平台上线运行
• 202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方案既定目标,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县域新型城镇化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