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大通县实验林场松柏科植物精油提取精深加工项目的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7-21
- 发文单位:
- 大同市政府
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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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大通县实验林场松柏科植物精油提取精深加工项目总投资49.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48.9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大通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8日下达批复,为加强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单位:大通县实验林场责 任 人:牛国平二、 实施地点大通县实验林场业坝滩苗圃三、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2026年5月—2026年12月。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采集祁连圆柏、青海云杉枝叶2吨;
购置灌装机、超声波清洗设备、巴氏灭菌、超微粉碎机等设备;完成大通小业坝精油生产车间改造40㎡;提取精油2000mL,纯露1000公斤,柏香粉1000公斤。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49.96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48.9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
六、联农带农机制(一)务工就业带动。
接收和吸纳当地的脱贫户3名进行季节务工,预计为当地群众解决至少10个劳动力就业问题。(二)技术培训带动。通过开展培训确保周边群众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掌握废弃物转化技术,带动周边群众参与林业相关产业发展增值收益,促进当地循环经济的发展,使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三)资源整合与优化利用。合理利用周边群众的车辆,为项目节省运输成本的同时,通过支付劳务费的方式,为其创造收入。(四)服务延伸带动。通过抚育、林地清理产生大量的林业废弃物资源如祁连圆柏、青海云杉等进行深加工,转化为精油等,通过减免服务费,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降低发展产业成本等。
七、资产权属项目建成后,所有资产归大通县实验林场。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入账登记,确保产权明晰、后期运行规范、分配合理。
八、 项目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建设大通县松柏科植物精油加工基地,开发具有当地资源优势的芳香植物精油开发利用。打造生产“大通味道”松柏植物精油系列文旅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可辐射带动周边脱贫户及农户增加劳务收入,助力林草乡村振兴。
九、相关要求(一)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到资金规范使用,不得用于负面清单项目。(二)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绩效,发挥资金效益,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遗留债务,改变资金用途。特此公告。监督电话:0971—2728353(县林草局) 0971—2722008(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