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大通县2026年度县级龙头企业的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大同市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及经营地在大通县的涉农企业,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与科技服务类主体,须符合《大通县农牧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主体资格、经营规模、带动能力及信用状况,并通过“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实地核查”程序。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本次认定为产业准入类政策,主要体现为资质荣誉与政策倾斜,不直接发放财政补贴。
怎么办
企业需在2026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内,向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监督与咨询电话:0971—2725351(陈黎)、0971—2723067,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根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通县农牧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2020〕492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严格履行“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实地核查”认定程序,对申报企业开展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 ▎ 核心内容 ▎ 拟认定企业名单 • 大通丁氏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青海柏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安排 • 公示期:2026年7月29日—8月4日(共7天) • 认定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政策依据:大农〔2020〕492号文件 ▎ 申报条件 • 企业须符合《大通县农牧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主体资格、经营规模、带动能力、信用状况等基本条件; • 需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佐证材料; • 经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地核查并综合评定合格。 ▎ 政策影响 ▎ 适用对象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位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涉农企业; • 聚焦农产品加工、流通、科技服务等农业产业化关键环节。 ▎ 监督机制 •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 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 • 受理单位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 联系方式 • 事项:联系信息 • 咨询电话:0971—2725351 • 联系人:陈黎 • 监督电话:0971—2723067 •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 ▎ 附件说明 本公示不设附件,认定结果以正式文件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