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大通县宝库林场防沙治沙树种培育项目的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7-21
- 发文单位:
- 大同市政府
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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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大通县宝库林场防沙治沙树种培育项目总投资180.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76.8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万元。大通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8日下达批复,为加强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单位:大通县宝库林场责 任 人:严芝银二、实施地点大通县宝库林场塔尔凉州庄日光节能温室、毛家寨苗圃。
三、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2026年4月—2026年12月。
四、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日光节能温室、毛家寨苗圃培育容器苗190万株,其中沙枣容器播种苗30万株(其中:定植一年生沙枣容器苗20万株、容器播种10万株)、具鳞水柏枝容器扦插育苗20万株、柠条容器播种育苗50万株、山生柳容器扦插育苗30万株、乌柳容器扦插育苗30万株、甘蒙柽柳容器扦插育苗30万株,完成必要的抚育管理。
五、 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180.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76.8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万元。
六、联农带农机制(一)务工就业带动。
接收和吸纳当地的脱贫户8名进行季节性务工,预计为当地群众解决至少60个劳动力就业问题。(二)技术培训带动。根据脱贫户实际需求,掌握乡土树种培育技术,带领周边群众开展乡土树种培育。(三)“服务延带动”。根据实际需求,为脱贫户提供农林牧业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四)资源整合与优化利用。合理利用周边群众的车辆,为项目节省运输成本的同时,通过支付劳务费的方式,为其创造收入。
七、资产权属项目建成后,所有资产归大通县宝库林场。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入账登记,确保产权明晰、后期运行规范、分配合理。
八、项目效益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提升种苗培育质量,加大苗木储备量。
为当地和全省“三北”工程做好苗木储备和保障供应。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可辐射带动周边脱贫户及农户增加劳务收入,助力林草乡村振兴。
九、相关要求(一)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到资金规范使用,不得用于负面清单项目。(二)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绩效,发挥资金效益,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遗留债务,改变资金用途。特此公告监督电话:0971—2728353(县林草局) 0971—2722008(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