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五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9-08
- 发文单位: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谁能申报
福州市及周边地区从事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支持范围。
能补多少
本件为规划类文件,无具体申报兑现口径,未明确资金补助金额、比例或上限,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待后续配套实施细则或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后,按要求向属地工信、生态环境或发改部门提交材料。目前暂无申报通道,关注“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或“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政府办公厅文件榕政办〔2026〕30号 政策类别: 资金扶持 适用地区: 福州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惠企政策、福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榕政办〔2026〕30 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 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十五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已经市委、 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 年8 月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十五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 福州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我们始 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传承弘扬“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 绿、增长,高质量推进绿色转型,高效能治理生态环境,高水平 建设生态福地美丽福州,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奠定坚 实生态基础。新的发展阶段,为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关于美丽中国 建设、生态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部署要求, 围绕更高水平现代化国际城市和生态福地美丽福州建设目标,加 快打造绿色低碳、清新优美、山海协同、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 文明城市,根据《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规划》《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等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 年。 一、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以来,福州市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1561 万千瓦,占总 装机容量54.7%;累计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60 家、绿色供应 链26 家、绿色园区3 家、省级零碳园区3 家。山海保护修复协同 推进,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城市气候韧性建设成效持续 显现,获评“国际湿地城市”,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试点。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5 年稳居 全国前列,2025 年跃升至全国第3;闽江流域国控断面首次全部 达到Ⅱ类。绿色宜居品质提升,累计建成福道超1300 公里,“福 山郊野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入选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100%,初步形成以轨道交通 为骨干的绿色出行网络;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建成全国最 完备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后端处置设施。绿色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湿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制修订稳步推进,荣获首 届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成为全国唯一获奖城市。 (二)面临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攻坚期,也是经济社会 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当前,我市纺织化纤、钢铁、石化 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占比较高,一批化工、新材 料等重点项目将在“十五五”时期投产达产,新增用能和碳排放 压力与碳排放双控要求交织叠加,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同时, 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仍面临压力,大气、水环境、海洋等重点 领域治理需深化,污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短板 待补齐。山海一体保护修复任务仍然较重,湿地生态安全屏障待 巩固,局部重点湿地、候鸟迁飞通道保护修复和生态廊道连通提 升需加强。 二、规划目标 坚持山海协同、流域联动,立足“派江吻海、山水相依”空 间格局,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体系。坚持绿色引领、创 新赋能,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和城乡建设结构优化,强化科技 创新、数字赋能和制度供给。坚持生态惠民、多元共治,深化生 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推动生态 文明建设成果更加可感可及、共建共享。到2030 年,绿色低碳发 展水平明显提升,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 前列,山海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城乡绿色建设格局基本形成, 绿色生活方式广泛确立,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人 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文明福州基本建成。 福州市“十五五”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 2025 年 完成情况 2030 年 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7.5〕 完成省下达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 总量比重 26.5 完成省下达 用水总量 22.51 完成省下达 万元GDP 用水量 立方米/ 完成省下达 序号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5 年 完成情况 2030 年 目标 性质 1 绿色生 产 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7.5〕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2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 总量比重 % 26.5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3 用水总量 亿立方 米 22.51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4 万元GDP 用水量 立方米/ 万元 15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2025 年 完成情况 2030 年 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 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 总磷)重点工程减排量 待国家审 核后发布 完成省下达 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企 推进试点建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5082.05 ≥5082.05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40.50 完成省下达 生态质量指数(EQI) 75.47 稳中向好 细颗粒物(PM2.5)浓度 微克/立 17.3 完成省下达 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完成省下达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 类)比例 97.9 完成省下达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森林蓄积量 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 含回填) 62.46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完成省下达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83.8 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注:〔〕内为2021—2024 累计值。 序号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5 年 完成情况 2030 年 目标 性质 5 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 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 总磷)重点工程减排量 吨 待国家审 核后发布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6 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企 业数量 家 推进试点建 设 1 预期性 7 绿色生 态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平方千 米 5082.05 ≥5082.05 约束性 8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 40.50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9 生态质量指数(EQI) - 75.47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0 细颗粒物(PM )浓度 2.5 微克/立 方米 17.3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11 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 80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12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 类)比例 % 97.9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13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3 >95 预期性 14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 米 6264 6697 约束性 15 绿色生 活 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16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 覆盖率 % 96 ≥96 预期性 17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 含回填) % 62.46 75 预期性 18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5.4 完成省下达 目标 约束性 19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83.8 86 约束性 20 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预期性 三、坚持双碳目标牵引,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格局 (一)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融入省碳排放预算管 理制度体系建设,完善跨部门联动机制,推进碳排放强度降低目 标完成,确保煤炭、石油消费总量达峰。强化重点用能和碳排放 单位节能降碳管理,聚焦电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工业行 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摸清碳排放底数和减排潜 力,推进碳排放核算、数据报送和动态预警。严格落实“两高” 项目联合评估论证机制,新上工业“两高”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 或减量置换,其他新增“两高”项目实行能耗等量替代。推进重 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和标识应用。 (二)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发展海 上风电、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全力推动已核准海上风电项目 有序投产、光伏发电多元融合发展、福清核电核能供汽工程建设, 提升非化石能源供给和消纳能力。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重点 削减非电力用煤,开展重点行业燃料替代,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 代,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推广新型储能、源网荷储、 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应用场景,拓展氢能示范应用,提升终端 用能电气化水平。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工程 1.海上风电拓展工程。统筹海上风电资源开发、要素保障和并网消 纳,推进长乐、连江、马祖岛等外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2.光伏工程。加快推动华电集团连江可门开发区滞洪水域200MW 海 上光伏电站等已纳规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光伏电站项目谋划 工作;鼓励分布式光伏开发,进一步挖掘全市光伏资源开发潜力,促进 清洁电力就地消纳。 3.福清核能供汽及综合利用工程。推进核能供汽管道项目(福清核 电至蓝园及江阴工业区),拓展核能非电利用场景。 4.天然气管网与LNG 接收站建设工程。推进海西天然气管网扩容和 福建LNG 接收站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供气保障和调峰能力。 (三)推动产业节能降碳升级 贯彻落实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统筹推进节 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聚焦纺织化纤、钢铁、有色、石化化工、 建材等重点行业,推进工艺革新、设备更新和清洁生产改造,推 动主要产品和用能设备能效达到先进水平。推动绿色制造体系提 质扩面,梯度培育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支持江阴、 长乐、可门等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零碳园区,布 局零碳工厂、近零碳工厂和社区、乡村、景区、海岛等低碳零碳 示范场景。培育壮大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绿色算力,前瞻布局氢能、新型储能等新赛 道。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提升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 可支撑能力。 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工程 1.重点行业技改提升工程。以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 设为牵引,实施万华MDI 一体化气体扩能改造、连江聚酰胺产业链绿色 低碳转型升级等重点项目,推动重点行业技改升级,培育一批能效、水 效“领跑者”,强化示范带动。 2.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与应用推广工程。借鉴省内产品碳足迹标识 认证试点经验,围绕福州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 算、评价、认证和标识应用能力建设,推动碳足迹结果在绿色采购、绿 色金融、绿色贸易、供应链低碳管理等场景中应用。 3.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工程。围绕节能降碳、清洁能源、 氢能装备、碳排放计量、温室气体监测、CCUS 和二氧化碳回收与循环利 用等方向,推动关键技术攻关、试验验证和示范应用。 (四)提升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 全面实施节约战略,推进能源、水、土地、粮食、矿产等资 源全过程节约和高效利用。深化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 城市建设,推动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再生 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健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机制,提升重点 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能力。加强工业企业和产业园区能源资源梯 级利用、固废协同处置与循环利用。充分释放传统“城市矿产” 资源潜能。加强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三样” 固废规范化利用处置。 资源循环利用提质工程 1.节水与再生水利用工程。持续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长乐城 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等项目,推进再生水、中水和污水厂尾水梯级 利用,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废旧物资回收提升工程。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专项规划和三年 行动方案,完善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三级网络,推 进智联城市绿点驿站项目等建设。 3.“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工程。释放废钢铁、废旧电器电子、报废 机动车、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传统“城市矿产”资源潜能,开展国投 福州资源循环经济产业物联网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基地等项目建设,完 善回收、拆解、分拣、加工和再制造利用链条,提升再生资源高值化利 用水平。 4.一般固废资源化建材利用工程。推进长乐区鸿生建筑垃圾再生资 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四期项目、永泰AI 智能化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综合 利用园区等项目建设,拓展机制砂尾泥、建筑弃渣、淤泥、污泥等一般 固废建材化利用路径。 四、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打造清新优美生态环境 (一)强化大气污染协同治理 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 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石化 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 机械、船舶和油品质量监管,强化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 烟等面源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守护“福州蓝”金质名 (二)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化闽江、敖江、大樟 溪等重点流域和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完善入河排污口动态监管。推进工业企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 提质增效,补齐重点区域污水管网短板。统筹小流域、小微水体 和农业面源治理,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生态流量保障, 推动流域水质稳定提升,擦亮“闽水清”亮丽底色。 (三)实施近岸海域综合整治 完善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聚焦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等 重点海湾,推进港口码头、船舶航运、滨海旅游活动和海水养殖 等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加强总氮、总磷等特征污染物监管。统筹 实施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岸线环境整治、蓝碳能力提升等生态修 复工程,提升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打造人海和谐海滨城市。 (四)防控土壤噪声污染风险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推进 江阴港城、可门化工等重点园区以及工业搬迁遗留地块、退役工 业场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受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加强施工、交通、工 业和社会生活噪声管控,推进宁静小区建设。健全环境风险防控 和应急体系,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1.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水厂深度处理、供水保障、 水系和内河治理,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管网错混接整治、雨污分流和 破损修复;推进长乐区内河改造修复及首占营前污水管网工程等一批城 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项目。 2.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美丽蓝天“两微克”工程,推进罗 源闽光高炉煤气脱硫改造、连江申远烟气在线监测及废气治理等项目, 开展涉工业炉窑行业和VOCs 重点行业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整治,在江阴 等石化园区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信息管理系统。 3.近岸海域污染治理提升工程。开展罗源、连江等地超规划养殖清 理,在相关沿海县(市)区实施养殖尾水处理示范,推进入海排污口排 查整治和分类监测。 4.生态流量保障与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福州江北城区生态补水 工程、福清市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建设,强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与调度, 实施水电站绿色改造,开展重点河湖河岸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开展第二次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地 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实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推进福清江 阴港城、连江可门化工园区地下水修复治理,推动红庙岭循环经济园垃 圾填埋场防渗改造和化工园区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防渗漏建设。 (五)规范固废和新污染物治理 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有序开展“无废细胞”创建。 完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分类收运、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体系。推进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 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固废末端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提升危废处理能力,健全 新污染物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和风险管控制度。 固体废物治理提效工程 1.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 有限公司焚烧车间技改重建工程、福州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保障工程、 罗源含金属废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 利用和处置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持续下降。 2.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工程。落实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要求,健 全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管理,完善产 生核准、处理方案备案、分类收集、准运管理、临时贮存和利用处置设 施管理等制度,推进源头减量、规范运输、合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3.海域垃圾收集转运工程。结合罗源湾等重点海域治理项目,完善 海上垃圾打捞、收集转运、移动式中转、海漂垃圾拦截和监测等设施。 五、统筹山海系统保护,打造安全韧性生态屏障 (一)优化国土生态空间格局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 条控制线。依托西部生态涵养区、沿海重要湾区和闽江、乌龙江、 敖江等生态廊道,完善“一区四湾、五带五廊多楔”生态空间格 局,构建山海相济、江海联动、屏廊交织的生态保护体系,筑牢 “榕城绿”生态本底。 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 1.生态空间安全管控工程。推进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和沿海防护林 建设修复,构建山海贯通的生态安全格局。 2.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程。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成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生态状况 监测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绩效评估,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 监督,完善生态破坏问题发现、核查、整改、销号管理机制。 3.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工程。加强青云山、旗山、石牛山、藤山、 东湖、黄褚林、大樟溪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和重要生 态功能区保护,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服务 4.海岸带生态屏障修复工程。聚焦闽江河口、福清湾、罗源湾等河 口海湾和滨海区域,推进岸线整治修复、沿海防护林修复、红树林保护 修复和生态海堤建设,提升海岸带生态防护功能。 5.饮用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实施福州市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地安全 保护防护配套项目,建设堤岸护坡、巡护通道、水质自动监测站、视频 监控、无人机巡检、水源保护隔离网和阶梯式拦水坝等设施。 6.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围绕闽江、敖江、龙江等重点流域,推 进重要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和生态廊道保护建设,提升流域生 态连通和水源涵养功能。 (二)修复重要生态系统功能 统筹森林、流域、耕地、矿山、海岸带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推动生态治理由单点整治向系统修复转变。持续提升森林质量, 加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废弃资源利 用+产业融合”生态修复模式,分类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 统筹开展河岸生态缓冲带建设、岸线保护修复、生态清洁小流域 建设和河湖健康评估,增强水源涵养、生态净化功能。 (三)守护湿地和生物多样性 健全湿地分级管理和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加强闽江河口、福 清湾、罗源湾、兴化湾、大樟溪及沿海岛礁等重点区域湿地、重 要栖息地和候鸟迁飞通道保护修复。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治理、乡 土植被和红树林恢复,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加强珍稀 濒危物种保护。 山海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海湾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持续推进福清湾、罗源湾等重点海湾生 态修复,实施砂质岸线、红树林、滨海湿地和重要栖息地修复。 2.流域河口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统筹推进重点河湖水系、入海河口 和闽江河口湿地保护修复,强化水生态连通、生态缓冲带修复、重要栖 息地恢复和外来入侵物种治理,提升流域—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 (四)增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气候变化因素融入城市基础设施规 划建设全过程。统筹推进沿海生态屏障修复,完善排水防涝和 监测预警应急体系,提升城市韧性和海岸带灾害防御能力。增 强森林、湿地、海洋、农田等生态系统涵养水源、调蓄洪水、 防风固岸、固碳增汇等功能,提升生态系统气候韧性。 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提升工程 1.福州数字海洋经济气象保障工程。推进福州海洋经济气象保障项 目,持续完善气象观测、预报预警、服务保障体系,提升气象防灾减灾 2.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推进排水管 道和泵站的修复、雨水滞蓄池系统建设、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水系 联排联调智慧调度体系等城市韧性项目。 六、推进城乡绿色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生活空间 (一)促进城乡建设绿色转型 落实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 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建筑面 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建设。鼓励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结 合主城品质提升、滨海新城建设、城市更新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 降碳改造,逐步推广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及绿色建材应用。推 进建筑光伏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能耗碳排放监测。持 续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探索零碳实验室、医院、商圈等零碳 场景试点。 城乡绿色建设与宜居空间提升工程 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120 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降 碳改造。 2.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工程。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 区建设和重点片区城市更新,实施道路改造、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更新、 二次供水、监控照明、缆线规整、垃圾分类、公共绿地和慢行系统完善 等工程,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3.公园绿地开放共享与服务半径提升工程。推进三江口植物园二期、 南湖公园、城区福道网络、口袋公园等项目建设,新建及改造提升口袋 公园100 个以上,扩大公园绿地开放共享面积,完善全龄友好活动场地、 遮荫休憩、健身步道、自然教育和便民服务设施。 (二)构筑绿色高效交通体系 因地制宜建设绿色铁路、绿色港口、绿色空港、绿色公路, 完善港口后方铁路通道和多式联运体系,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 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健全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和慢行交 通衔接网络,打通公共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增强绿色出行吸 引力。依法有序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巩固公交车电动化水平, 扩大新能源营运货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应用比例。统筹布局 充电、重卡换电、岸电等绿色交通配套设施,探索开展零碳运输 走廊示范。 专栏10 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工程 1.轨道交通成网工程。开展轨道交通2 号线东延线、6 号线东调线 等项目建设,完善轨道交通网络,提升主城区与新区、新城快速通达能 2.轨道交通节能改造工程。推进福州市轨道交通车站通风空调系统 智能化改造工程,对地铁1 号线(含二期)、2 号线、5 号线和6 号线共 79 个车站环控系统实施节能改造。 3.港口后方铁路与海铁联运清洁集疏运工程。开展福州港口后方铁 路通道杜坞至樟林至透堡段建设,提升海铁联运和大宗货物清洁运输能 力,推动疏港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 4.交通运输装备清洁替代工程。完善公交场站、港区、物流园区充 换电、重卡换电和岸电等配套设施,推进新能源营运车辆和换电重卡在 港区短驳、园区物流、大宗货物运输等场景应用;推动福州港江阴港区、 罗源湾港区等重点港区岸电设施建设。 (三)营造绿色生活体验场景 优化城乡蓝绿开放空间,完善郊野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 园、口袋公园等绿色空间布局。推进垃圾分类、“光盘行动”、减 少一次性用品使用、以竹代塑等源头减量措施,推动绿色消费向 家庭、社区、商圈和公共机构延伸。拓展生态文旅体验空间,促 进闽都文化、海丝文化、船政文化与山海生态资源融合利用。 七、强化改革创新赋能,打造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夯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领导干部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责任监督机制。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健全生态保护补 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机制。推进生态环 境数智化平台建设。 (二)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完善生态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 算方法。依托“福碳”、蓝色碳票等载体,稳妥推进林业碳汇、蓝 碳等项目开发,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水域岸线空间 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绿色金融、资源环境 权益交易、生态补偿、收益反哺和项目谋划储备衔接。推进碳普 惠机制和应用场景建设,完善低碳行为量化、积分激励和权益转 化机制,促进公众低碳行为价值转化。 专栏11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 1.森林质量提升与林业增汇工程。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围绕闽江、 敖江、龙江、大樟溪等重点流域源头地区林地和重要生态公益林区域, 推进森林经营、退化林分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和乡土树种培育,增加 森林蓄积量;持续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开发和价值转化。 2.蓝碳开发工程。深化连江县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应用,拓展蓝 色碳票等特色载体,推进蓝碳项目核算、交易和应用。 3.农业减排固碳工程。围绕耕地、园地和畜禽养殖等领域,开展农 业碳汇资源调查、核算评估和项目储备,推进低碳耕作、秸秆还田和绿 色种养循环。 4.湿地碳汇巩固提升工程。以闽江河口湿地、沿海红树林和重点滨 海湿地为载体,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红树林恢复和互花米草治理,提升 湿地固碳能力。 (三)彰显绿色开放合作成果 围绕节能降碳、环保治理、资源循环、海洋生态治理等领域 深化榕台合作,办好两岸碳中和大会,推动涉碳标准互鉴、林业 碳汇开发应用等交流合作,促进技术对接和成果转化。依托福州 新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中印尼“两国双园”等平台,深化 绿色技术、人才和生态环境治理国际合作。总结提炼闽江治理、 湿地保护、海湾治理、福道建设、蓝碳探索等实践成果,讲好福 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故事。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机制,压实各级 责任,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 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统筹财政、金融支持,优化用 地、用能、用海、用林、人才等要素保障。深化总结评估,按时 做好中期、终期评估,推动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滚动推进机制。 强化宣传推广,结合重要节点加强宣传引导,让全社会自主、自 觉、全面地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政策原文附件(PDF): 点击查看官方原文 ( class="policy-cta" style="margin:22px 0 6px;padding:18px 22px;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35deg,#1a5fb4,#2d8cf0);border-radius:10px;color:#fff;">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