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6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福州市政府
谁能申报:福清市音西街道瑶峰村能补多少: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281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怎么办:福清市人民政府需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征地,确保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并按规定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福清市2026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此批复为的是支持福清市农用地向建设用地的转换,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核心支持措施包括同意将0.5281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相应土地用于规划用途。适用对象为福清市音西街道瑶峰村,涉及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申报建议方面,对于长三角制造业项目,建议福清市人民政府在申请用地时充分考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和农民补偿安置,确保土地供应符合生态环保和资源利用要求。同时,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确保土地征收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及时完成。
福清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清市2026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6〕14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5281公顷(其中耕地0.31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福清市音西街道瑶峰村水田0.3190公顷、园地0.1513公顷、林地0.0115公顷、其他农用地0.0463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281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 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 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 福清市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 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