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赣州市政府
谁能申报
赣州市13个县(市、区)及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等功能区,以及赣江赣州段(含章贡、赣县、于都等11个河段)、东江(含寻乌水、定南水)等市级负责河流的属地责任单位,均须落实河长制要求。市级河长由黄喜忠(总河湖长)、漆海云(副总河湖长)等主要领导担任,各河段具体由对应区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相关责任单位需按《关于调整市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的通知》(赣市河办字〔2026〕2号)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跨区域协同治理,配合市级河长开展巡查、督查与问题整改工作。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按程序报审同意,赣州市对市级负责河流河长名单进行调整。本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适用于赣江(赣州段)、东江(寻乌水、定南水)等市级负责河流的河湖长责任体系优化。
▎ 核心内容▎ 市级总河湖长与副总河湖长
• 总河湖长:黄喜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 副总河湖长: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 市级负责河流河长分工
• 河流名称:河段,市级河长,区县河长
• 赣江(赣州段):章贡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怀(章贡区委副书记、区长)
• 赣县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彦(赣县区委副书记、区长)
• 于都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于都县委副书记、县长
• 会昌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茂进(会昌县委副书记、县长)
• 大余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曾志平(大余县委副书记、县长)
• 南康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旭军(南康区委副书记、区长)
• 赣州经开区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廖永平(赣州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 赣州蓉江新区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小华(赣州蓉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 崇义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崇义县委副书记、县长
• 上犹段:漆海云(市委副书记、市长),钟晓斌(上犹县委副书记、县长)
• 宁都段:陈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宁都县委副书记、县长
• 瑞金段:刘春林(瑞金市委副书记、市长),瑞金市委副书记、市长
• 石城段:刘诗河(石城县委副书记、县长),石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 兴国段:刘章宏(兴国县委副书记、县长),兴国县委副书记、县长
• 安远段:钟小刚(安远县委副书记、县长),安远县委副书记、县长
• 寻乌段:何世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寻乌县委副书记、县长
• 定南段:何世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钰滢(定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 全南段:何世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 龙南段:彭江闽(龙南市委副书记、市长),龙南市委副书记、市长
• 信丰段:肖鹏(信丰县委副书记、县长),信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 东江(寻乌水、定南水):全流域,何世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寻乌、安远、定南、全南、龙南等县(市、区)主要负责人▎ 政策影响
• 明确市级领导牵头、属地主责的河湖长责任制架构
• 实现赣江赣州段、东江干支流全覆盖管理,涉及13个县(市、区)
• 强化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尤其针对东江源头保护责任落实
• 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深化▎ 适用对象
• 赣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 市直、驻市有关单位
• 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