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JDWH-03-F15-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发文单位:
- 海口市政府
谁能申报
境内外油气、新能源企业及综合能源服务商可申报,重点支持布局海南自贸港能源终端网络的企业。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26年8月11日至9月9日开展协议出让公示,单一意向者直接协议出让,两个及以上转为招拍挂;地块面积1956.39平方米(约2.93亩),规划用途为加油加气站,容积率≤0.6,建筑限高≤12米,达产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467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建成后计容面积须100%自持。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拟依法协议出让位于《海口江东新区文化综合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JDWH-03-F15-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依规对外公示。本公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告,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优惠等政策兑现,核心价值在于释放一宗稀缺的综合能源网点用地资源。 ▎ 核心内容 ▎ 地块基本信息 • 地块编号:JDWH-03-F15-02 • 地理位置:海口江东新区海文北路西侧 • 用地面积:1956.39平方米(约2.93亩) •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规划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 • 出让年限:40年 • 容积率:≤0.6 • 建筑限高:≤12米 ▎ 项目功能与建设要求 • 功能定位:建设集加油、加气、加氢、充电于一体的综合能源补给站 •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及税费):不低于1467万元 • 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 • 计容面积自持比例:100% ▎ 公示安排 • 公示时限: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9日(共30个自然日) • 公示平台: • 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 • 《海南日报》 ▎ 申报条件 ▎ 意向用地者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 ▎ 申请材料 • 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 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 提交方式 •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5楼501室 • 联系人:柯景东 • 电话:0898-65686619 ▎ 供地方式确定规则 • 公示期内仅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协议方式出让 • 公示期内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转为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 政策影响 ▎ 适用对象 • 聚焦海南自贸港能源终端网络布局的油气企业、新能源企业 • 有意南下拓展市场的长三角地区综合能源服务商 ▎ 关键约束提示 • 需重点评估全自持要求对长期资金占用的影响 • 投资强度与达产周期需同步满足,不可仅依赖土地获取阶段决策 ▎ 附:地块关键指标一览表 • 指标项:数值 • 用地面积:1956.39平方米(约2.93亩) • 出让年限:40年 • 容积率上限:≤0.6 • 建筑高度上限:≤12米 •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地价及税费):≥1467万元 • 投资强度:≥500万元/亩 • 计容面积自持比例: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