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资金扶持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 发文单位:
-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摘要:市级技改资金对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所辖企业新购生产设备总额(含嵌入式配套软件,不含税)不低于6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新购设备额不超过20%事后奖励;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且新购设备总额达标项目按相应标准支持。
政策全文
1.惠城/惠阳/大亚湾/仲恺新购设备≥600万按≤20%事后奖励;2.惠东/博罗/龙门固投≥500万且新购设备达标按相应标准;3.设备额含嵌入式配套软件、不含税。;惠州市工信局指定端口在线申报;以细则为准
常见问题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市级技改资金对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所辖企业新购生产设备总额(含嵌入式配套软件,不含税)不低于6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新购设备额不超过20%事后奖励;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且新购设备总额达标项目按相应标准支持。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发布日期为2025-05-06。
政策原文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