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发文单位:
- 江门市政府
谁能申报
全市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及各级专精特新企业,聚焦八大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支持现有71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目标到2026年实现国家级“小巨人”企业达48家、省级超1400家。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可享受政银保贴息、侨都质量贷、上市专项资金等金融支持,以及绿色通道用地、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试点等政策工具。
怎么办
按梯度培育路径申报,通过宣传培训、揭榜挂帅、研发平台建设、数字化转型(覆盖五金、摩托车等五大行业)等任务推进;需在2026年前完成产值利润倍增、研发机构全覆盖、10家企业上市目标,具体申报流程由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发布。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3〕278号),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壮大优质中小企业队伍,江门市制定《江门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于2024年1月30日正式印发实施。
▎ 核心内容▎ 总体目标
• 到2026年,累计培育4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现有24家基础上实现翻倍)
• 到2026年,累计培育14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现有713家基础上实现翻倍)
• 推动现有71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产值和利润倍增
• 力争推动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
• 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100%
• 提高企业拥有2项以上发明专利、填补国内外技术空白或替代进口技术、2个以上注册商标、三级以上数字化水平及产品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率等关键指标▎ 主要任务▎ 强化培育力度,促进数量倍增
• 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宣传与培训
• 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省级专精特新→国家级小巨人”逐级后备、动态管理的梯度培育机制▎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 聚焦江门市八大战略性产业集群,以“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 支持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
•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科研合作与成果转化
• 加大对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替代进口技术项目的支持力度
• 引导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技术改造▎ 促进数字化转型
• 落实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重点覆盖:
• 五金及不锈钢制品
• 摩托车及零配件
• 造纸及纸制品
• 新一代电子信息
• 小家电制造
•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或第三方工业服务平台牵头,统筹订单获取、快速设计、柔性生产、采购供应、物流交付、运维服务等全价值链升级
• 对通过“政银保”贷款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贴息支持▎ 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
• 鼓励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 推动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升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
• 力争打造3–5个专精特新产业品牌
• 组织参加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及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申报▎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 引导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提高企业拥有2件以上发明专利比例
• 推动申报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 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56005)融合试点▎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 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包括:
• 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
• 融资担保降费奖补
• 贷款贴息
• 优化市级贷款贴息奖补政策
• 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助力市场开拓
• 鼓励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采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
• 支持大企业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体系,鼓励先试、首用
• 组织参加中博会、广交会、“粤贸全球”计划等境内外展会
• 提供通关便利服务:汇总征税、预裁定、多元化担保▎ 畅通资金融通渠道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精特新专属信贷产品,推广随借随还模式
• 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 推广“侨都质量贷”质量增信金融服务
• 制定《江门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合作,力争每年推动1–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
• 推动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或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挂牌
• 引导省级政策性基金、市国资委股权投资基金、社会资本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灵活解决土地需求
• 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
• 优先保障用地需求,采用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
• 支持联合竞买土地,允许依法分割转让工业物业产权
• 支持建设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特色产业园区,推广适配的土地、厂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模式▎ 强化人才支撑
• 协助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管理服务
• 推进产教融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学徒制培养
• 加大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支持力度
• 支持县(市、区)对实用型人才实施激励措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当地户籍同等待遇入读公办中小学▎ 强化服务支持
• 保障用电用能要素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
• 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
• 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
• 建立优质工业企业“一对一”服务专员机制
• 迭代优化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强化涉企政策精准推送▎ 申报条件
• 企业须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
• 申报研发平台、质量奖、专利大赛、技术改造等专项支持,须满足对应项目当年度发布的申报指南具体要求
• 享受贷款贴息、“政银保”、质量贷等金融支持,须经合作金融机构审核并符合风控准入条件▎ 政策影响▎ 支持领域与对象
• 支持维度:具体覆盖对象
• 技术创新: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申报研发平台企业、参与“揭榜挂帅”项目单位
• 数字化转型:五金、摩托车、造纸、电子信息、小家电等细分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市场拓展:参与中博会、广交会、“粤贸全球”等展会的企业
• 资本市场:符合挂牌上市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人才引进: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产教融合合作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关键时间节点
• 方案实施周期:2024年1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年度上市目标:每年推动1–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
• 研发机构覆盖率目标达成节点:2026年底前达100%▎ 牵头责任单位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总体牵头单位
• 其他协同单位包括: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 组织保障
•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压实责任,建立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 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实行精准施策、重点帮扶
• 强化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支持氛围
• 上级政策有明确实施期限的,从其规定;政策调整时按新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