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江门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 发文单位:
- 江门市政府
谁能申报
江门市本级及蓬江、江海、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可依据2025年新增专项债额度分配方案申报相关项目,其中新会区获25.19亿元居首,市本级14.78亿元,蓬江区11.09亿元,江海区5.39亿元,台山市8.76亿元。
能补多少
本次调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3亿元(含市本级14.78亿元等),省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总额173.2亿元(一般债务1.2亿元、专项债务172亿元),再融资债券发行上限15.53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5年到期本金,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25年7月30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预算调整方案,项目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并纳入专项债项目库,资金使用须符合《预算法》及省级政策要求,确保债务余额控制在1436.75亿元限额内。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预算执行中需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2025年省财政厅下达江门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及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需相应调整市本级财政收支安排。
▎ 核心内容▎ 新增债务限额分配
• 省下达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173.2亿元,其中:
• 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2亿元
• 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72亿元
• 提前批90.2亿元(一般债务1.2亿元、专项债务89亿元)已编入年初预算;
• 本次新增下达专项债务限额83亿元,按区域债务风险、财力状况、项目准备度和资金效益统筹分配:
• 市本级:14.78亿元
• 蓬江区:11.09亿元
• 江海区:5.39亿元
• 新会区:25.19亿元
• 台山市:8.76亿元
• 开平市:7.71亿元
• 鹤山市:5.97亿元
• 恩平市:4.11亿元▎ 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分配
• 省下达2025年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15.53亿元,其中:
• 一般债券14.41亿元
• 专项债券1.12亿元
• 全部用于偿还2025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 分配方案如下:
• 地区:一般债券(亿元),专项债券(亿元),合计(亿元)
• 市本级:8.52,0.00,8.52
• 蓬江区:0.07,0.00,0.07
• 江海区:0.09,0.00,0.09
• 新会区:2.72,0.00,2.72
• 台山市:1.25,0.00,1.25
• 开平市:0.30,0.00,0.30
• 鹤山市:2.10,0.00,2.10
• 恩平市:0.48,0.00,0.48
• 合计:15.53,0.00,15.53
• 因年初预算已编列再融资一般债券14.05亿元,本次需调增再融资债券预算1.48亿元(一般债券0.36亿元、专项债券1.12亿元),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
▎ 预算调整结果
•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由年初预算134.41亿元调整为134.77亿元,调增0.36亿元,保持收支平衡;
•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由年初预算111.10亿元调整为195.22亿元,调增84.12亿元,保持收支平衡。
▎ 债务规模与风险状况
• 2025年初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263.55亿元(一般债务322.97亿元、专项债务940.58亿元);
• 加上新增限额173.2亿元后,预计2025年末全市债务限额达1,436.75亿元(一般债务324.17亿元、专项债务1,112.58亿元);
• 其中市本级2025年末债务限额为183.91亿元(一般债务73.20亿元、专项债务110.71亿元);
• 预计2025年底全市债务余额为1,432.01亿元(一般债务322.41亿元、专项债务1,109.60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为182.27亿元(一般债务72.09亿元、专项债务110.18亿元);
• 全市及市本级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 债券利息分年纳入预算保障:一般债券利息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债券利息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到期本金通过财政资金+再融资债券组合方式偿还。
▎ 政策影响▎ 项目谋划与资金使用
• 聚焦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强化“打粮食增效益”项目储备;
• 新增债务限额须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具体项目;
• 用好土地储备债券资金,提升债务资源使用效能。
▎ 资本金项目与县域融资能力
• 抓住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提限扩围”政策机遇;
• 推行“行业主管部门+国资国企+金融+发展改革+财政”多部门联动机制;
• 强化市级重点项目资本金出资,腾挪财力支持社会民生事业发展。
▎ 债券支出与投资拉动
• 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
• 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促发展作用。
▎ 偿债保障机制
• 多渠道落实偿债来源:预算安排、项目收益归集、优质资产盘活、再融资债券平滑、财政资金筹集;
• 确保债券本息及时偿付。
▎ 债务风险管理
• 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
• 强化支出穿透式监测与投后管理;
• 加强常态化风险监测,从严控制高风险地区举债上新项目。
▎ 申报条件
• 新增债务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具备实施条件、前期工作成熟、预期收益可覆盖本息的公益性项目;
• 项目须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并完成财政部门合规性审核;
• 再融资债券仅用于偿还对应到期债券本金,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 各级财政部门须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