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办法》规范“清洁家园”奖补资金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荆门市政府
谁能申报
纳入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且达标的行政村可申报,须具备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并落实专账核算与台账管理。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标准,具体金额以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洁整治、清洁设施运维管护及宣传动员培训三大领域。
怎么办
通过市、县、村三级协同机制申报,需完成专账核算与台账管理,接受全过程预算绩效监管,违规使用资金将依法追责,政策有效期为试行期。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正式印发《荆门市“清洁家园”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化手段规范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为全市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 核心内容 ▎ 资金使用范围 • 专项用于三大领域:村庄公共区域清洁整治、清洁设施运维管护、宣传动员培训 • 明确禁止用途:村级运转经费、村干部补贴及其他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关的支出 ▎ 管理机制 • 构建覆盖申报评审、资金下达、专账核算、台账管理、绩效监控、监督检查的全链条管理机制 • 要求受奖行政村落实专账核算、台账管理 • 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 对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责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为纳入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并达标的行政村 • 需具备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 按要求完成上一年度奖补资金绩效自评及整改 ▎ 政策影响 ▎ 部门职责 • 责任单位:主要职责 • 市财政局:统筹资金安排、绩效监管、监督检查 •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评审、技术指导、日常调度 • 县级财政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组织村级申报、初审把关、资金拨付与跟踪问效 • 受奖行政村:落实专账核算、台账管理、绩效目标实现及问题整改 ▎ 实施目标 •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突击式”向“常态化”转变 • 发挥财政奖补的正向激励作用,激发村级组织内生动力 • 助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 下一步工作 • 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办法》落地执行 • 强化基层政策解读与业务指导 • 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与绩效运行监控 • 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