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新一轮“牧九条” 加力扶持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 发文单位:
- 喀什市政府
谁能申报
规模养殖场、合作社、乳肉加工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符合能繁母牛良种补贴、肉牛深度育肥出疆、肉羊差异化繁育、奶牛单产达标等条件的企业可申报。重点支持开展优质种公牛冻精配种、人工授精经济杂交、引进多胎母羊及优质种公羊的主体,以及羊肉增产排名前十的养殖大县。
能补多少
能繁母牛良种补贴300元/头,肉牛深度育肥出疆500元/头(单主体年不超过1000万元);肉羊按产羔数分档补贴30–60元/只,人工授精再享40元/只;奶牛单产达标补贴1500元/头;饲草料加工补贴50元/吨;加工技改与金融贴息均设1000万元/主体年度上限;羊肉增产排名前十县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怎么办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旧版政策同步废止。申报主体需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材料,具体流程以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九条政策措施》(新一轮“牧九条”),政策执行周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2024年旧版政策同步废止。 ▎ 核心内容 ▎ 良种繁育与育肥补贴 • 肉牛: • 使用优质种公牛冻精配种、犊牛饲养满3个月以上的能繁母牛,每头补贴300元; • 肉牛深度育肥出疆的规模经营养殖主体,按500元/头补贴,单主体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 肉羊: • 产单羔母羊每只补贴30元,产多羔母羊每只补贴60元; • 开展人工授精经济杂交,再享40元/只补贴; • 引进多胎母羊、优质种公羊可申领引种补助; • 推行“牧繁农育”出售杂交断奶羔羊、舍饲规模育肥增量均有对应补贴; • 羊肉增产排名前十的养殖大县,按增产贡献度最高可获1000万元增产奖励。 • 奶牛: • 对年单产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自治区奶牛规模养殖主体,每头补贴1500元。 ▎ 饲草料利用补贴 • 养殖场(户)利用玉米秸秆制作黄贮、微贮饲料,或加工果枝藤条、糟渣、芦苇等非常规饲草资源成发酵饲料,每吨补贴50元。 ▎ 加工端升级扶持 • 乳制品企业新(扩)建乳酪、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生产线; • 牛羊肉加工企业引进或转化精细分割、绿色保鲜、副产品高值化利用技术,开发熟食调理产品; • 上述项目均可申请补贴,单个加工主体年度补贴上限1000万元。 ▎ 金融保障支持 • 财政贴息:养殖场(户)、合作社、加工企业一年期及以上生产经营贷款,贴息不超过同期同档次LPR的70%且不超2%,续贷适用,单主体年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 • 信贷支持:畜牧业列为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类”行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创新“活体抵押贷”“青贮贷”,拓宽抵押担保范围;涉牧贷款不良率高出机构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不做监管扣分; • 保险服务:奶牛按实际价值承保;鼓励开发育肥险、种畜险、多胎羊繁育险、价格险等特色商业险;推进险贷联动。 ▎ 政策影响 • 自治区将配套资金管理细则,依托信息化系统简化申报流程; • 强化绩效监管,确保资金精准落实; • 目标导向为推动肉牛提质、肉羊增产、奶业增效,带动农牧民稳定增收; • 政策实施期间将开展动态评估与优化调整。 • 补贴类型:适用对象,补贴标准,年度上限 • 能繁母牛良种补贴:使用优质冻精配种且犊牛饲养≥3个月的能繁母牛,300元/头,— • 肉牛深度育肥出疆补贴:规模经营养殖主体,500元/头,1000万元/主体 • 奶牛单产达标补贴:年单产≥全国平均水平的规模养殖主体,1500元/头,— • 非常规饲草加工补贴:利用玉米秸秆、果枝藤条等制备发酵饲料的养殖场(户),50元/吨,— • 加工技改补贴:乳制品、牛羊肉加工企业,按项目核定,1000万元/主体 • 财政贴息:养殖场(户)、合作社、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贷款,≤LPR×70%且≤2%,1000万元/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