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发文单位:
- 廊坊市政府
# 政策速读卡|《廊坊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级别:市级|类别:技术创新|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廊坊市政府
谁能申报
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展会或会议的主办单位,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能补多少
• 对符合廊坊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展会,最高奖励35万元
• 对举办商品展销会、购物节、特色市集等消费类展会,给予一定奖励
• 对全国性行业会议、品牌会议,最高奖励20万元
• 对境外50人以上的国际性会议,最高奖励25万元
• 对展会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奖励30万元
• 对会议列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奖励20万元
申报条件
• 展会/会议须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举办
• 主办单位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 项目须具备明确主题、完整方案、可验证成效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 UFI认证、ICCA入统等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件
怎么办
主办单位按年度集中申报,提交合同、发票、签到表、签约清单、现场影像等佐证材料。市贸促会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实行量化评分、集体审议、结果公示、资金直达。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2005年,廊坊市在河北省率先设立市级会展专项资金,并延续至今。多年来,通过政策激励引导,直接吸引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商协会和企业来廊办会办展,搭建起高水平产业对接和招商合作平台,促进商流、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向廊坊聚集,带动交通、旅游、住宿、餐饮、广告、金融等相关产业发展和消费增长。 当前,廊坊市正全力建设“会展之城”,为贯彻落实《廊坊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全市会展企业家座谈会精神,保持会展专项资金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结合国家、省关于会展业发展相关文件要求,参考长沙、无锡等先进城市经验,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廊坊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核心内容 ▎ 加快促进展产融合 • 对符合廊坊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展会,结合展览面积、特装面积、展商质量、项目签约情况,最高奖励35万元。 ▎ 深入挖掘消费潜力 • 对举办商品展销会、购物节、特色市集等消费类展会,给予一定奖励。 ▎ 聚集高端会议资源 • 对全国性行业会议、品牌会议,结合参会人数、邀商质量、项目签约、拉动住宿情况,最高奖励20万元。 ▎ 助推国际交流合作 • 对境外50人以上的国际性会议,最高奖励25万元。 ▎ 完善会展基础设施 •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会展核心区配套设施建设; • 支持新建专业展馆。 ▎ 提升会展名城品牌 • 对展会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奖励30万元; • 对会议列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奖励20万元; • 对企业在域外推介廊坊会展,给予一定支持。 ▎ 加大会展人才储备 • 支持会展人才申领燕赵英才服务卡; • 鼓励域内院校开设会展专业。 ▎ 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 对具有重大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会展项目,实行专项研究、单独审定、精准支持。 ▎ 强化专项资金保障 • 廊坊市贸促会负责制定配套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细化奖励标准、强化审批管理,并组织会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与评审工作。 ▎ 申报条件 • 展会/会议须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举办; • 主办单位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 项目须具备明确主题、完整方案、可验证成效(如签约项目、参展企业数量、参会人次等);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 UFI认证、ICCA入统等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件。 ▎ 政策影响 ▎ 突出产业引领 • 树立鲜明的产业办展办会导向,重点支持契合廊坊市主导产业(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临空经济、生物医药等)的会展活动,切实推动以展促产。 ▎ 聚焦刺激消费 • 针对商品展销会、购物节、特色市集等消费类展会,构建多元化消费场景,激发本地消费活力。 ▎ 注重项目质效 • 展览面积、参会人数为基础条件; • 特装面积比例高、嘉宾客商质量优、产业项目签约实绩突出的会展活动,可上浮奖励标准; • 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向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的优质项目。 ▎ 执行机制 • 环节:主体,关键任务 • 政策落地:廊坊市贸促会,制定配套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奖励细则、评审流程 • 项目申报:主办单位,按年度集中申报,提交合同、发票、签到表、签约清单、现场影像等佐证材料 • 评审拨付:市贸促会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实行量化评分、集体审议、结果公示、资金直达 ▎ 附则 •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由廊坊市贸促会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 原《廊坊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