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6年市本级和廊坊开发区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廊坊市政府
谁能申报
本项预算调整为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预算监督职责的程序性批准,不面向企业或个人开放申报,仅适用于廊坊市本级财政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廊坊开发区)财政管理体系。
能补多少
2026年市本级和廊坊开发区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经法定程序批准,调整年度为2026年,属年内第二次调整,具体资金规模未在摘要中明确,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由廊坊市人民政府编制调整方案并提请审议,经市人大财经委审查后,于2026年7月28日由廊坊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议发布日期为2026年7月29日。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2026年7月28日,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6年市本级和廊坊开发区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听取并同意市八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所作的审查结果报告,正式批准2026年市本级和廊坊开发区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 核心内容 • 批准主体: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批准 (决议发布日期为2026年7月29日) • 适用范围:市本级财政预算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廊坊开发区)预算 • 调整性质:第二次年度预算调整,属法定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合规性调整 ▎ 申报条件 • 本次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监督职责的程序性批准,不面向企业或个人开放申报 • 调整方案由廊坊市人民政府编制并提请审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执行 • 廊坊开发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其预算调整纳入市本级统筹管理,实行单列管理、统一审批 ▎ 政策影响 • 强化市级对重点产业园区财政资源配置的统筹能力 • 保障廊坊开发区在产业升级、基础设施补短板、科技创新等领域的阶段性资金需求 • 体现预算刚性约束与动态优化相结合的现代财政治理导向 ▎ 关键数据概览 • 项目:内容 • 预算年度:2026年 • 调整次数:第二次预算调整 • 审议机构: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通过日期:2026年7月28日 • 适用区域:廊坊市本级、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